《淨名經關中釋抄》
唐 · 道掖撰译 · CBETA T2778
淨名經關中釋抄卷上 沙門道液撰集 天台云。此經理致深遠言旨淵玄。若但依文 帖釋。恐指事數而已。一教宗極終自難量。猶 須略忖幽微顯不思議旨趣。今輒於文前撰 五重玄義。第一釋名。第二出體。第三明宗。第 四辯力用。第五判教相。 此名不思議人法是名。不思議真性解脫為 體。不思議佛國因果為宗。不思議權實折伏 為力用。不思議帶偏顯圓為教相。故今明此 經。始從如是我聞終乎歡喜奉行。皆明不思 議也。所以五義次第爾者。雖理絕名言。非 言無以設教。故於無名之道假名相說而名 以召法法以應名。是以經之指歸蘊在名內。 故先標名。夫尋名得理。理即真性解脫。真性 解脫即經之體也。故次出經體。體不孤致。求 之有方涉行修因然後致果。故用因果為入 理綱宗。行因得果。即能巧用權實。析伏攝受 利益眾生。故次明力用。聖人設教隨逗根 緣。根緣不一。是以教有同異。故次明教相也。 第一釋名門中復有三意。初辯教起所由。次 明翻譯帝代。後正釋經題。初教起所由有通 有別。通明諸經者有三意。一為滿本願故一 切諸佛行菩薩道。皆發四弘誓願。今為答初 眾生無邊誓願度故說教也。故肇師云。結僧 那於始心終大悲以赴難。如下文云。菩薩取 於淨國者皆為饒益諸眾生故。又法華經云。 我本立誓願欲令一切眾如我等無異。二為 酬請主故。如法華經明。如來成道經三七日。 梵王帝釋及四天王請佛轉法輪。問。梵王等 請佛三轉十二行法輪。豈請轉大乘耶。答。大 論明說般若。由是酬王請。故知亦請大也。 又下經中天帝四王皆發誓弘經。豈非慶佛 酬請故也。三為赴根緣故。但佛大慈悲根熟 即化。何必要須請也。故文云眾人不請友而 安之。菩薩尚爾。況如來耶。問。根緣多種。如 何稱會。答。如來以四悉檀赴諸根緣故能會 不失機。然大經明。生生等不可說。以因緣故 亦可得說。因緣者即悉檀方便也。是生眾教 之緣。是起眾行之因。將明此義三門分別。第 一翻名解釋。第二辯其體相。第三明發起教 行。初翻釋者。悉檀者。或云有翻。或云無翻。 其意如釋經字中明。言有翻者。或云宗成。或 云墨。或云印。或云實。或云成就究竟等。如 是對翻非一。難可定存。此隨根說法離文字 之宗印等也。南岳師云。此例如大涅槃經梵 漢稱也。悉是隨音。檀是梵語。悉之言遍。檀翻 為施。佛以此法遍施眾生故云也。第二辯相 者。一世界。二各各為人。三對治。四第一義。 大聖為破外道邪四悉檀故。說此正四悉檀。 起一切大小乘教也。第一世界悉檀者。即是 眾生五蘊十二入十八界一切諸法名相隔 別不同故名世界。外人迷此世界。或計無因 緣有世界。或計邪因緣有世界。大聖隨眾生 所欲樂聞為說正因緣世界之法令眾生得世 間正見。即是世間法施。二各各為人悉檀者。 大聖觀人心而為說法。人心各各不同故於 一事或聽不聽。如經所說。雜執業故雜生世 間雜觸雜受。更有破群邪經說無人得觸無 人得受。此意正為破執生信增長善根施諸 善法。故名各各為人悉檀。三對治悉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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