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經疏卷第三》
新羅 元曉撰译 · CBETA T2757
花嚴經疏卷第三 釋元曉述 如來光明覺品。此中如來放光普照十方。令 諸大眾除滅闇障覺如來身周遍法界。以之 故言光明覺品。是答二問義如前說。又此佛 光滅諸疑惑。拔眾災難。由是義故答彼二句 更起元位。信心分內有二之中。舉所得果。起 願樂心。既於前此下第二不所修行生進趣 意。此中四品。科為二分。謂前二品。遣諸疑 難以生信解。其後二品。正說行德而令進修。 初中亦二。初品遣疑。次品通難。通難者於法 難解。生諸難故。遣疑者於佛未信。起諸疑 故。此疑因何而得起者。前二品說佛號諦名 遍布十方一切世界。於是疑言。為佛身遍故 名聲隨遍耶。為身局世此唯名聲遍耶。若唯 名聲遍而身不遍者。如何身業之報狹。口業 之果寬。本修二業皆無量故。若如名遍身亦 遍者。何故但見佛世。此會為遣是疑故此品 來。大意如是。次釋其文文中有二。先明光從 出處。後顯光所照處。初中言從兩足相輪放 百億光明。相輪即是千輻輪相。為表信行。始 發起者。初起十心。增至百千。止觀雙運。入 賢首位故。從兩足相輪而出也。遍照以下光 所照處。從近至遠十重漸增表所為始發趣 者漸修增進必滿位。此中正顯佛身遍然。所 以身口二業果報皆同無邊等周法界。就第一 重即有二分。先序光所照處所見之事。後明 濡首菩薩說偈讚佛。初中亦二。先顯光照百 億世界。後明普見佛及大眾。後之九重科文 亦爾。讚佛中亦有二。先明一處。後例餘處。頌 中有二也。前二頌依東方佛號讚佛。不動相。 後之八頌寄濡首菩薩名。顯無住無得智。初 中亦二。初頌反顯。後頌順明。反顯義者若知 如來脫縛離滿。則謂如來有動有出。既有所 得非淨眼故。順明義者。若知如來觀一切法 皆無所有。則順如來不動之智。既非有住疾 作佛故。後八頌中即有四雙。第一雙中初頌 達俗無實 次頌入真無二。第二雙者先明於 人無住。後顯於法久得。第三雙者先明於法 離有無後顯於佛無減增。第四離雙者先明 人法無所得門轉化眾生。後顯一多無障礙 門得無所畏。一切法入一法故一中解無量。 一法入一切法故無量中解一也。所以能得 互相入者。展轉互為鏡影而生 非實而生故 無障礙。是謂濡首菩薩法門。第二頌中亦有 二分。在前二頌寄南方佛號。歎智惠火法門。 後之八頌依彼菩薩名。顯覺首法門。初中有 二。前之一頌見諸眾生癡闇令求無上惠明。 後之一頌內懷不轉智火外轉無上光輪。後 八頌中亦作四雙。第一雙者前則弘誓為首 覺生死眠。後則慈悲為懷降眾魔怨。第二 雙者內得深智覺。能害諸煩惱。外擊正法鼓 警覺十方國。第三雙者下則於一切有而不 取著。上則於一切佛而生歡喜念。第四雙者 為救眾生長劫受苦。為護佛法。不惜身命。是 為覺首菩薩自覺覺他法門。第三頌中亦有 二分。在前一頌寄西方佛名。歎淨智法行。其 後九頌依彼財首菩薩之名。明現種種功德。 之則饒益一切眾生法門。初中有二。上半覺 淨。下半心淨。是謂淨智法行也。第四頌中 亦有二分。在前九頌寄北方佛號。歎具威德 智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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