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經旨贊》
唐 · 曇曠撰译 · CBETA T2735
金剛般若經旨贊卷上 京西明道場沙門曇曠撰 夫實際無言。必即言以辨實。真宗匪相。要 假相以顯真。言即實故。雖說而無說。相即真 故。現形而無形。無說而說。何言說而不盡。無 相之相。何形相而不周。故說非□□□□名 具。□無法可說。是說法焉。斯乃般若之真 宗。覺者之師母也。故使四生□□□□積之 有惑。二乘漸悟。斷深密之無明。諸佛體會。成 不壞之四身。菩薩契修□□斷之三慧。顯斯 妙用。逈拔群經。假喻金剛。以彰妙智。既 前佛後佛。由如是住。大聖小聖。應如是修 故。善現啟迪於真筌。如來式揚於奧旨。三問 九喻。終始發明。八執五邪。心言蕩成。乃 真護念付囑。佛種不斷者歟。既為方廣之關 樞。大經之鉗鍵。言約而義遠。文密而理該。 開闡者莫得其宗源。誦持者。但修其章句。故 我補處慈氏。創釋頌以贊幽。作宣唱之指歸。 為論者之規矩。乃使初聖無著。列諸住於行。 一隣地天親。遣群疑於真際。金剛仙記。會 一實於有空。功德施論 生二智於真俗。各 申雅趣。共釋茲文。雖曰異端。咸階至妙。若 不會融諸說。何以委贊幽宗耶。纂殊途□遵 同□用通理。以闢玄關。題言金剛般若波羅 蜜經者。即到彼岸。能斷慧教。融理事於行位。 故稱智慧。碎堅積之疑執。假喻金剛。出生死 而至涅槃。云到彼岸。貫法義而攝群品。目以 為經。故言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贊釋此經。五門分別。一敘教興由。二述經 宗趣。三顯經威力。四明經所被。五贊經本 文。初敘教興。依經及論。總開四義。一為 拔苦。二為與樂。三令起行。四令得果。言拔 苦者。為除眾生老病死苦無常。經云由此 三事應正等覺。出現於世。為諸眾生。說證 法等。此雖總言。於別亦轉。佛所證法。唯真 般若故。除三事而說。此經令四生等皆入無 餘。但滅其生。無老等故。不住色等而生。其 心心念不生。離生因故。言與樂者。謂眾生 佛知見樂。知見即是菩提涅槃。在果在因。能 所知見為開示故。而說此經。故法華云。諸 佛唯一大事故。出現於世。開示悟入佛知見 等。諸佛及法。從經出生。如來即是諸法如 義。是相非相。即見如來。離一切相。即名諸 佛。如次即為開示悟入。經文非一。應尋引 之。言起行者。隨其所應法。外人等起行位 故。故無著論。說六因云。為斷疑故。為起 信解故。為入甚深義故。為不退轉故。為生 歡喜故。為正法久住故。即是般若波羅蜜 令佛種不斷。云何以此種不斷耶。斷二乘 等自無分疑。令入大法。故名斷疑。初入取 相。而心未定。生定信故。名起信解。云定信 者。令入二空無為理故。名入甚深。謂得勝 處。便樂住寂。令進修故。名不退轉。既進修 已。無得而得。自慶悅故。名生歡喜。聞法慶 慰。轉為他說遍流通。故名法久住。由此法 故。益遍自他。故說般若佛種不斷。隨所引 文。釋廣論義。言得果者。為依二諦得無住 果故。功德施菩薩。論云佛所說法。咸歸二 諦。一者俗諦。即人及法差別假相。二者真 諦。即此人法無自性空。此真及俗。體不相 離。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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