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法正宗論》
宋 · 契嵩編译 · CBETA T2080
傳法正宗論卷上 宋藤州東山沙門釋契嵩著 第一篇 隋唐來。達磨之宗大勸。而義學者疑之。頗執 付法藏傳。以相發難。謂傳所列但二十四世。 至師子祖而已矣。以達磨所承者非正出於 師子尊者。其所謂二十八祖者。蓋後之人曲 說。禪者或引寶林傳證之。然寶林亦禪者之 書。而難家益不取。如此呶呶。雖累世無以 驗正。吾嘗病之。因探二傳。竊欲質其是非。及 觀所謂付法藏傳者。蓋作於後魏出乎真君 毀佛之後。梵僧吉迦夜所譯。視其各傳品目 而祖代若有次第。及考其文。則師資授受。與 其所出國土姓氏。殊無本末其稍詳者。乃其 旋採於三藏諸部。非其素爾也。大凡欲為書 序人世數前後。必以其祖禰父子親相承襲 為之効。又其人姓族州土。與其事之所以然。 皆不失端倪。使後世取信。乃謂之史傳。今其 書則謂之傳。其事則不詳。若其序彌遮迦多 佛陀難提比羅長老。至于婆修槃陀。摩拏羅。 鶴勒那。夜奢。與師子羅漢者七祖師。皆無其 師弟子親相付受之義。而佛陀難提鶴勒那 與師子三祖。最闕前傳。既不見所授。而後 之傳但曰次付次有復有某比丘云云。付受 果不分明詳備。又何足為之傳而示信於後 世耶。其傳師子比丘。謂罽賓國王邪見。因以 利劍斬之。頭中無血。唯乳流出。相付法人於 此便絕。吾謂此說大不然也。嘗試評之。如其 為迦葉傳曰。佛垂滅度告大迦葉云。我將涅 槃。以此深法用囑累汝。汝當於後敬順我意。 廣宣流布無令斷絕。然則後世者。既承佛而 為之祖。可令其法絕乎。又掬多傳謂。其意 欲涅槃。特以提多迦未誕。待其生付法方化。 其傳迦那提婆謂。以法勝外道。遂為外道弟 子所害。提婆乃忍死。說其夙報。以法付羅睺 羅方絕。今師子既如掬多提婆為之祖。豈獨 便死而不顧法耶。夫承如來作出世之大祖。 非聖人不可預焉。今師子預之。是必聖人也。 安有聖人而不知死於夙報。知其死又奚肯 不預命。而正傳其法使之相襲為後世之師 祖邪。縱其傳法相承之緣止此聖人。亦當預 知以告其絕。苟不知其死而失傳失告。又何 足列於祖而傳之乎。與之作傳。固宜思之。假 令梵本素爾。自可疑之。當留其闕以待來者。 烏得信筆遽為是說起後世諍端以屈先聖。 可不懼乎傳燈錄曰。昔唐河南尹李常者。嘗 得三祖璨師舍利。一日飯沙門落之。因問西 域三藏僧犍那曰。天竺禪門祖師幾何。犍那 曰。自大迦葉至乎般若多羅。凡有二十七祖。 若敘師子尊者傍出。達磨達之四世自二十 二人。總有四十九祖。若自七佛至此璨大師。 不括橫枝。凡三十七世。常復問席間耆德曰。 余嘗視祖圖。或引五十餘祖。至于支派差殊 宗族不定。或但空有其名者。此何以驗之。適 有六祖弟子號智本禪師者。對曰。此因後魏 毀教。其時有僧曇曜。於倉黃中單錄乎諸祖 名目。持之亡於山野會文成帝復教。前後更 三十年。當孝文帝之世。曇曜遂進為僧統。乃 出其所錄。諸沙門因之為書。命曰付法藏傳 其所差逸不備。蓋自曇曜逃難已 來。而致然也。以吾前之所指其無本末者。驗 今智本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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