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林寶訓》
宋 · 淨善重集译 · CBETA T2022
禪林寶訓卷第一 東吳沙門淨善重集 明教嵩和尚曰。尊莫尊乎道。美莫美乎德。道 德之所存。雖匹夫非窮也。道德之所不存。雖 王天下非通也。伯夷叔齊昔之餓夫也。今以 其人而比之。而人皆喜。桀紂幽厲昔之人主 也。今以其人而比之。而人皆怒。是故學者患 道德之不充乎身。不患勢位之不在乎己。 明教曰。聖賢之學。固非一日之具。日不足繼 之以夜。積之歲月。自然可成。故曰。學以聚 之。問以辨之。斯言學非辨問無由發明。今學 者所至罕有發一言問辨於人者。不知將何 以裨助性地。成日新之益乎。 明教曰。太史公讀孟子。至梁惠王問何以利 吾國。不覺置卷長嘆。嗟乎。利誠亂之始也。故 夫子罕言利。常防其原也。原者始也。尊崇貧 賤。好利之弊。何以別焉。夫在公者。取利不公 則法亂。在私者以欺取利則事亂。事亂則人 爭不平。法亂則民怨不伏。其悖戾鬪諍。不顧 死亡者。自此發矣。是不亦利誠亂之始也。且 聖賢深戒去利尊先仁義。而後世尚有恃利 相欺。傷風敗教者何限。況復公然張其征利 之道而行之。欲天下風俗正而不澆不薄。其 可得乎。 明教曰。凡人所為之惡。有有形者有無形者。 無形之惡害人者也。有形之惡殺人者也。殺 人之惡小。害人之惡大。所以游宴中有鴆毒。 談笑中有戈矛。堂奧中有虎豹。隣巷中有戎 狄。自非聖賢絕之於未萌。防之於禮法。則其 為害也。不亦甚乎。 明教曰。大覺璉和尚住育王。因二僧爭施利 不已。主事莫能斷。大覺呼至。責之曰。昔包公 判開封。民有自陳以白金百兩寄我者亡矣。 今還其家。其子不受。望公召其子還之。公嘆 異即召其子語之。其子辭曰。先父存日。無白 金私寄他室。二人固讓久之。公不得已。責付 在城寺觀修冥福。以薦亡者。予目覩其事。且 塵勞中人。尚能疎財慕義如此。爾為佛弟子。 不識廉恥若是。遂依叢林法擯之。 大覺璉和尚。初遊廬山。圓通訥禪師一見。直 以大器期之。或問何自而知之。訥曰。斯人中 正不倚。動靜尊嚴。加以道學行誼。言簡盡理。 凡人資稟如此。鮮不有成器者。 仁祖皇祐初。遣銀璫小使。持綠綈尺一書。召 圓通訥住孝慈大伽藍。訥稱疾不起。表疏大 覺應詔。或曰。聖天子旌崇道德。恩被泉石。師 何固辭。訥曰。予濫廁僧倫。視聽不聰。幸安林 下。飯蔬飲水。雖佛祖有所不為。況其他耶。先 哲有言。大名之下難以久居。予平生行知足 之計。不以聲利自累。若厭于心何日而足。故 東坡嘗曰。知安則榮。知足則富。避名全節。善 始善終。在圓通得之矣。 圓通訥和尚曰。躄者命在杖。失杖則顛。渡者 命在舟。失舟則溺。凡林下人。自無所守。挾外 勢以為重者。一旦失其所挾。皆不能免顛溺 之患。 圓通訥曰。昔百丈大智禪師。建叢林立規矩。 欲救像季不正之弊。曾不知。像季學者盜規 矩以破百丈之叢林。上古之世。雖巢居穴處。 人人自律。大智之後。雖高堂廣廈。人人自廢。 故曰。安危德也。興亡數也。苟德可將。何必叢 林。苟數可憑。曷用規矩。 圓通謂大覺曰。古聖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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