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清百錄》
隋 · 灌頂纂译 · CBETA T1934
國清百錄序 隋沙門灌頂撰 先師以陳太建七年歲次乙未。初隱天台。所 止之峰舊名佛隴。詢訪土人云。遊其山者多 見佛像。故相傳因而成稱。至太建十年歲在 戊戌。降陳宣帝勅名修禪寺。吏部尚書毛喜 題篆牓送安寺門。到太隋開皇十八年其歲戊 午。太尉晉王於山下。為先師創寺。因山為稱 是曰天台。王登尊極。以大業元年龍集乙丑。 勅江陽名僧云。昔為智者創寺。權因山稱。 今須立名。經論之內有何勝目。可各述所懷。 朕自詳擇。諸僧表兩名。一云禪門。一云五淨 居。其表未奏。而僧使智璪啟國清之瑞。勅云 此是我先師之靈瑞。即用即用。勅取江都宮 大牙殿牓。填以雌黃。書以大篆。遣兼內史通 事舍人盧政力送安寺門。國清之稱從而為 始。先師神光而生。結跏而滅。處證妙法。出作 帝師。備是渚宮法論會稽智果國清灌頂等 三傳所載。又沙門智寂。編集先師遣迎信命。 搜訪未周而智寂身故。筆墨之功與氣俱棄。 余覽其草本。續更撰次諸經方法等。合得一 百條。呼為國清百錄。貽示後昆。知盛德之在 茲。 國清百錄序 丹丘沙門有嚴述 夫事無鴻纖。但有補於見聞。使人警寤而趨 善道者。則不可以不錄而貽諸後也。昔我 祖智者禪師。本靈山聖眾之一人也。陳隋朝 出現世間。代佛宣祕為人天眼目。六十餘州 直指人心。具佛知見加修圓行。則妙果不遠。 復其所談教法外餘事委積。章安尊者撮其 可錄者凡一百條。以國清為目。天聖年中。 伏蒙聖朝編入大藏。既緘以函帙。故世人罕 得而見之。禪師自開皇十七年丁巳入滅。至 紹聖四年足五百歲。明年春四明陳宗逸。始 謀鏤版印行果。冠冕法俗因得以讀之。有以 知禪師釋部中豪傑之士也。雖不得而見其 面。讀其文亦得以見其心。見心愈於見面也。 奉命序述。以冠首云。 國清百錄卷第一 隋沙門灌頂纂 立制法第一 夫新衣無孔不可補之以縷。宿植淳善不可 加之以罰。吾初在浮度中處金陵。前入天台 諸來法徒各集。道業尚不須軟語勸進。況立 制肅之後。入天台觀乎晚學。如新猿馬。若 不控鎖。日甚月增。為成就故。失二治一。蒲 鞭示恥非吾苦之。今訓諸學者。略示十條。後 若妨起應須增損。眾共裁之。 第一夫根性不同。或獨行得道。或依眾解脫。 若依眾者當修三行。一依堂坐禪。二別場懺 悔。三知僧事。此三行人。三衣六物道具具足。 隨有一行則可容受。若衣物有缺。都無一行 則不同止。 第二依堂之僧。本以四時坐禪六時禮佛。此 為恒務。禪禮十時一不可缺。其別行僧行法 竟。三日外即應依眾十時。若禮佛不及一時 罰三禮對眾懺。若全失一時。罰十禮對眾懺。 若全失六時罰一次維那。四時坐禪亦如是。 除疾礙。先白知事則不罰。 第三六時禮佛。大僧應被入眾衣。衣無鱗隴 若縵衣悉不得。三下鐘早集敷坐執香罏互 跪。未唱誦不得誦。未隨意不散語話。叩頭彈 指頓曳屣履起伏參差。悉罰十禮對眾懺。 第四別行之意。以在眾為緩故。精進勤修四 種三昧。而假託道場不稱別行之意。檢校得 實罰一次維那。 第五其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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