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心論疏》
隋 · 灌頂撰译 · CBETA T1921
觀心論疏卷第一 隋天台沙門灌頂撰 然論有序正流通。從初問佛經無量下去。至 四月一歲有三紙半。論文並是序分。從問觀 自生心云何四不說下去。至寂然無言說有 三十六行偈。是正說。從今約觀一念下去。 有十行三字。是流通分。就初序分為二。一 問二答。就問中為五意。一問佛經無量。二問 論亦甚多。三問弘法之人詵詵蓋世。四問聽 法之眾無處不有。五則結問云。是則法雨普 潤利益無量。何所見聞更何利益而欲造論 者耶。此之五意在於論初讀則可見。今不更 釋。就第二答中為二。一長行略答。二偈中廣 答。就長行略答為二。一者然可其二問云。佛 經無量論亦甚多。此實如所問。故論云。是事 共知也。二者正彈其三問為非。何者一正為 弘法者多加水乳故為失。二由弘者有過故。 所以聽者失真道味。故復為失。三明由說者 聽者有失故。所以四眾轉就澆醨佛法頹毀。 為此三失悲傷而欲造論。意在於此也。何者。 經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而今宣說者。 欲使物藉宣通會理而反本。但佛經義隱文 玄。所以菩薩作論申之。令稟教之徒得月忘 指。研心諦理。故於不可說之中。備宣諸法而 令諸律法禪等之三師乖違聖旨。非但不能 光顯三寶。乃更污辱佛法。故像法決疑經明 三師破佛法也。問三師有過耶。答略各有十 過。法師十者。一但外求文解而不內觀修心。 釋論云。有聞文而無慧。所說不應受。二不 融經息諍趣道。但執己非他。我慢自高。不識 見心苦集。三不遵遺囑不依念處修道。不依 木叉而住非佛弟子。四經云。非禪不慧偏慧 不禪一翅一輪豈能遠運。五法本無說說破 貪求。但名利弘宣寧會聖旨。六貴耳入而口 出何利於己。經云。如人數他寶自無一錢分。 七無行而宣何利於他。八多加水乳無道之 教。教誤能生。九四眾失真法利。轉就澆醨。十 非止不能光顯亦乃破佛法也。禪師十者。一 經云。假名阿練若。納衣在空閑。自謂人間 寶道說我等過。二者恃行凌他不識戒取苦 集煩惱。三無慧修定盲禪無目。寧出生死。四 不遵遺囑不依念處。修道不依木叉而住非 佛弟子。五無慧之禪多發鬼定。生破佛法死 墮鬼道。六名利坐禪如扇提羅死墮地獄。七 設證得禪即墮長壽天難。八加水乳禪教授 學徒紹三塗種也。九四眾不沾真法之門。 轉就澆醨。十非止不能光顯三寶。亦乃破佛 法也。律師十者。一但執外律不識內戒。故被 淨名所呵。二執律名相諍計是非。不識見心 苦集。三然戒定慧相資方能進道。但律不慧 不禪何能進道。四弘在名譽志不存道果在 三途。五不遵遺囑不依念處。修道不依木叉 而住。六執律方便小教以為正理。而障大道。 七師師執律不同弘則多加水乳。八不依聖 教傳授則誤累後生。九四眾不沾真法。轉 就澆醨。十非止不能光顯三寶。亦乃破佛法 也。然晚生莫不軌崇三師。以為良導師。既邪 而無道弟子何能自正。故經云。三師破佛法 也。偈云。大師將涅槃慈父有遺囑。四念處修 道當依木叉往。此一偈明釋迦慈父令四 眾依四念處修道。依木叉戒而住。故釋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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