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觀義例》
唐 · 湛然述译 · CBETA T1913
止觀義例卷上 天台沙門湛然述 第一所傳部別例 第二所依正教例 第三依正消釋例 第四大章總別例 第五心境釋疑例 第六解行相資例 第七喻疑顯正例 第一所傳部別例者。總指一部。以為圓頓佛 乘正行之大體也。大意文初雖有數處。三止 觀結。但汎爾借名結義。非為即為三種行 相。以大意中文略意廣故。用三一收束結撮。 應知部內意唯在頓。故序中云。大意在一頓。 以略冠廣不可差殊。又示處中云。圓頓文者 如玉泉寺所記。下文雖有四教八教。思議不 思議相待絕待。皆為顯於圓頓一實故。大車 文中以思議相待等。而為僕從。實相妙理以 為車體。無漏妙觀以為白牛。自餘諸法皆莊 嚴具。故知此部更無他趣。 第二所依正教例者。散引諸文該乎一代。文 體正意唯歸二經。一依法華本迹顯實。二依 涅槃扶律顯常。以此二經同醍醐故。所以 釋名論待論絕。乃至偏圓。文中具引蓮華三 喻釋名顯體。具用光宅四一。即是實相為行 正體也。況諸境十乘皆以大車為喻。故生起 文末總稱歎云。積劫勤求道場證得。身子三 請法譬三說。正在茲乎。是知四種三昧皆依 實相。實相是安樂之法。四緣是安樂之行。證 實相已所獲依報。名為大果。起教只是為令 眾生開示悟入。旨歸只是歸於三軌妙法祕 藏。所以始末皆依法華。此即法華三昧之 妙行也。次用涅槃者。雖依法華咸歸一實。末 代根鈍若無扶助。則正行傾覆。正助相添方 能遠運。佛化尚以涅槃為壽。況末代修行非 助不前。故扶律說常以顯實相。推功在彼。故 正用法華意顯圓常。二經齊等。 第三文義消釋例者。又更為二。一者詳究文 義。二者消釋體勢。初文為二。一者詳究文 義。二者詳究文相。初為十例。一者引證通 局。如引法華部唯一實文。敘昔教以為所開。 故部中之文有權有實。若局證一實則引實 文。若通證方便則兼引昔義。如引法華證漸 不定。所引四味文之與部通局亦然。二者況 引流類。謂引教證觀等。如引華嚴先照高山。 淨名始坐佛樹。大經從牛出乳法華以異方 便等。以證三止觀義。故知教觀漸等名同其 義永異。彼文判教今以類同。是故借用三 者借名申義。謂借權名申於實義。如引方等 斥奪之名。申今開權絕待之義。引餘三時類 此可知。於彼即是兼但對等。於今即成開廢 會等。四者借喻轉譬如猪揩金山等。論喻 忍等今借譬止等。喻是世間物類而以隨 義轉用。何局本文。如火一物。諸經或時譬瞋 譬智。或用照用燒以形以性。若體若用地水 風等為喻亦然。是故不應局文為定。五者旁 引辨異如諸文。用毘曇成實。若證漸初及偏 小等。則名義兼借。如信法二行。文初五陰 王數同時。異時等。但為辨異非借名義。六者 開總出別。如四悉五味三假二空本文。義含 開合義遍諸門。諸教莫不咸然。七者引用宗 要。如法華權實本迹。般若加說共不共等。 方等彈斥神力不共等。隨引一句兩句得彼 文心。若破若立不失部音。八者引用儒道。 若破若立不違本宗。略辨異同不在委細。不 以名似將為義同。是故所引粗爾存略。九者 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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