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誡新學比丘行護律儀》
唐 · 道宣述译 · CBETA T1897
翻刻教誡律儀敘 諸善律儀,佛家之柱石也;道品之樓觀,禪定 之心城,皆基于此矣!南山大師,嘗著《行事鈔》 若于卷,廣開毘尼之學風。然其文浩瀚,望洋 難闖,故重編此書,以誘奘新學;文簡義深,行 相條件提耳,指掌可謂至矣!牛門正定教院 弦我上人,捐衣鉢資翻刻之,布于世。今復欲 附其𮝨版于我緣山,以施之乎四方。一日上 人來謀于余,余嘉其志,重謀諸上座,上座允 之,乃印刷之。則字畫鮮明、章句精正,頗為善 本。古人曰:流通法者,莫若於印造。吁上人意 蓋在于比歟!頃日,余應諸子之囑講此書,因 粗攄其引,由爾。 安政戊午春正月 緣山南溪圓海撰 教誡新學比丘行護律儀 終南山沙門道宣述 觀夫創入道門,未即閑其妙行。要遵承以法 訓,方乃曉其律儀;事若闕於師承,持護冥然 無準。故知不有教誡,行相誰宣;不有學人,軌 模奚設!然釋迦行化,法本西天;自金口收光, 言流東域。化教含其漸頓,灑定水於三千;制 教輕重斯分,熏戒香於百億。律制五年依止, 意在調伏六根;有智聽許離師,無智猶須盡 壽。屢有初心在道,觸事未諳;曾不尋其教章, 於法每纏疑網。或非制而制,是制便違;或云 我是大乘之人,不行小乘之法。如斯者眾,非 一二三。此則內乖菩薩之心,外闕聲聞之行, 四儀既無法潤,乃名枯槁眾生。若此等流,古 今不絕。自非持法達士,孰能鑒之者哉! 時有 學人,運情疎躁,求行者少,求解者多,於制儀 門,極為浮漫。夫以不修禪那三昧,長乖真智 之心;不習諸善律儀,難以成其勝行。是以古 今大德,實為世者良田。淨業成於道儀,清白 圓於戒品。氣高星漢,威肅風雲,德重丘山,名 流江海;昂昂聳傑,秀學千尋;浩浩深慈,恩波 萬頃;懷師子之德,現象王之威;人天讚承,龍 神欽伏。實謂蒼生有感,世不空然;所以德焰 聯輝,傳光靡絕,雅行堅操,真僧寶焉!予乃愧 省下流,實懷慚於上德。準教纂斯清訓,以將 呈誨未聞。夫戒律之宗,理有任持之志;遂使 內自增其心善,外令儀軌可觀。凡諸行條件, 錄之後,用光新學,并題序云。行相法都四百 六十五條,在下具明。 入寺法第一 一、到寺門外具威儀。二、入寺門禮拜,便跪說 如常歎佛。三、收坐具合掌曲躬,然後歛容,旁 廊一邊,緩行直視。四、不得垂手,當有所畏。五、 不得蹋殿塔影。六、逢尊宿,殿前不得禮拜。七、 若入殿塔,當合掌右繞,不得左轉。八、出殿門, 隨頰舉足。九、涕唾須知屏處。十、須參禮尊宿。 十一、須知大小便處。 在師前立法第二 一、不得直前立。二、不得直後立。三、不得太近。 四、不得太遠。五、不得在高處立。六、不得上風 立,當須對師額角七尺許立。 事師法第三 一、常瞻師顏色,勿令失意。二、凡至師所,當具 威儀。三、在師前不得與同類人相禮。四、在師 前不得受人禮拜。五、向師前問訊,當豫合掌 曲躬。六、共師語不得爭勝。七、常須軟語。八、師 語未了不得語。九、凡欲作事,要須咨白。十、師 所教誨,常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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