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華嚴法界觀門》
唐 · 宗密註译 · CBETA T1884
注華嚴法界觀門序 唐綿州刺史裴休述 法界者。一切眾生身心之本體也。從本已來。 靈明廓徹。廣大虛寂。唯一真之境而已。無有 形貌而森羅大千。無有邊際而含容萬有昭 昭於心目之間。而相不可覩。晃晃於色塵之 內。而理不可分。非徹法之慧目離念之明智。 不能見自心如此之靈通也。甚矣眾生之迷 也。身反在於心中。若大海之一漚爾。而不自 知。有廣大之威神。而不能用。觳觫而自投於 籠檻。而不自悲也。故世尊初成正覺。歎曰。奇 哉。我今普見一切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相。 但以妄想執著。而不證得。於是稱法界性。說 華嚴經。令一切眾生。自於身中得見如來廣 大智慧。而證法界也。故此經極諸佛神妙智 用。徹諸法性相理事。盡修行心數門戶。真可 謂窮理盡性者也。然此經雖行於世。而罕能 通之。有杜順和尚。歎曰。大哉法界之經也。自 非登地。何能披其文。見其法哉。吾設其門以 示之。於是著法界觀。而門有三重。一曰真空 門。簡情妄以顯理。二曰理事無礙門。融理事 以顯用。三曰周遍含容門。攝事事以顯玄。使 其融萬象之色相。全一真之明性。然後可以 入華嚴之法界矣。然此觀雖行於世。而罕能 入之。有圭山禪師。歎曰。妙哉法界之門也。自 非知樞鑰之淺深。識閫闃之廣陜。又何能扣 其門而入之哉。於是直以精義注於觀文之 下。使人尋注而見門。得門而入觀。由觀以通 經。因經以證性。朗然如秉炬火而照重關 矣。或問曰。法界真性。超情離見。動念則隔。 疆言則乖。世尊欲令眾生悟自身之法體。何 必廣說而為華嚴。答曰。吾聞諸圭山云。法界 萬象之真體。萬行之本源。萬德之果海。故如 來演萬行之因華以嚴本性。而顯示諸佛證 法性之萬德也。故九會之經。品品有無量義。 或剎塵數因地行願。或恒沙數果位德用。行 布差別。無礙圓融。故佛身一毛端。則遍一切 而含一切也。世界爾。眾生爾。塵塵爾。念念 爾。法法爾。無一法定有自體而獨立者。證此 本法。故能凡聖融攝。自在無礙。納須彌於 芥中。擲大千於方外。皆吾心之常分爾。非假 於他術也。由是觀之。則吾輩從來執身心我 人。及諸法定相。豈非甚迷甚倒哉。然則華嚴。 稱法界而極談。猶未為廣也。問曰。華嚴理深 而事廣。文博而義玄。非法身大士不能證入。 今數紙觀文。豈能盡顯之哉。若觀門以文略 義廣為得。則大經以文繁義局為失矣。答曰。 吾聞諸圭山云。夫欲覩宗廟之邃美。望京邑 之巨麗。必披圖經而登高臺。然後可盡得也。 不登高而披圖。則不可謂真見。不披圖而登 高。則眊然無所辨。故法界具三大。該萬有。 性相德用。備在心。不在經也。明因果。列行 位。顯法演義。勸樂生信。備在經。不在觀也。 觀者。通經法也。文者。入觀之門也。注者。 門之樞鑰也。故欲證法界之性德莫若經。 通經之法義莫若觀。入觀之重玄必由門。 闢三重之祕門必由樞鑰。夫如其則經不得 不廣。門不得不束矣。然則其門何以為三重。 答曰。吾聞諸圭山云。凡夫見色為實色。見空 為斷空。內為筋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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