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嚴五教止觀》
隋 · 杜順說译 · CBETA T1867
華嚴五教止觀 京終南山文殊化身 杜順 說 行人修道簡邪入正止觀法門有五。 一法有我無門 二生即無生門 三事理圓融門 四語觀雙絕門 五華嚴三昧門 第一法有我無門 夫對病而裁方。病盡而方息。治執而施藥。執 遣而藥已。為病既多。與藥非一。隨機進修異。 所以方便不同。今偏就五停心中。為眾生著 我者。說界分別觀。眾生從無始已來。執身為 一。計我我所。然計我有二種。一即身執我。二 離身執我。言離身執我者。謂外道計身內別 有神我者是也。廣如經論中破。於此不更繁 文。言即身執我者。執我如來慈悲為破此病 故。都開四藥以治四病。其中別門各有藥病。 具如後釋。言四病者。一執身為一我。二執四 大。三執五陰。四執十二入。言四藥者。一色心 兩法。二四大五陰。三十二入。四十八界是也。 次釋。若眾生執身為一我而成病者。即說色 心二法為藥。亦云。此中乃有色心二法。云何 為一我耶。眾生聞此遂即轉執色心為實成 病。即為開一色即為開一心。色為四色。即 四大是也。開一心為四心。即五陰中四陰是 也。此乃是四色四心。云何但執一色一心為 一我耶。眾生又即轉執四色四心成病。佛即 為合四大為一色。即五陰中色陰是也。合四 心為一心。即十二入中意入是也。眾生聞此 又更轉執成病。佛即為分一色為十一色。言 十一者。即十二入中內五根外六塵。成十一 色也。開一心為七心。即十八界中六識並意 識是也。此乃是十八界。云何直執一色一心 為有我耶。眾生聞此遂悟得入空也。然十八 界中各有三種。謂內界外界中界。又就三種 中各分為二。一者病三。二者藥三。言病三者。 一內執六根。總相為我者是也。二外執六塵。 總相為我所者是也。三總計中間六識。總相 為我見者是也。謂我見我聞我覺我知者是 也。次言藥三者。一分內六根為六界。謂眼界 等是也。治前計我之病也。二分外六塵為六 界。謂色界等是也。治前計我所之病。三分中 間我見聞等為六識識。謂眼識界耳識界等 者是也。治前我見聞等病。是已上三處合明。 帶數標稱分齊差別。彼此不同。總舉題綱名 為十八界法也。所言界者別也。十八者數也。 故言十八界。即於前一一法上。各有六重。一 者名。二者事。三者體。四者相。五者用。六者 因。所言名者。眼根口中是說言者是也。所言 事者。名下所詮一念相應如幻者是也。所言 體者。八微事也。言八微者。堅濕煗動色香味 觸者是也。所言相者。眼如香䕑華。亦云如蒲 桃埵是也。所言用者。發生眼識者是也。又有 四義。一眼識作眼根。二發生眼識。三眼識屬 眼根。四眼識助眼根者是也。所言因者。賴耶 識根種子者是也。耳根如斜跋窠相。鼻根如 覆爪甲。舌根如偃月刀相。身根如立地蛇相。 意根據小乘。如芙蓉相。若據大乘。以四惑俱 生為相。四惑者。我貪我慢我癡我見也。意根 體者阿賴耶識是也。事者名下所詮與意識 內緣一念相應執我者是也。除意根體事。餘 根準眼根思之可知。第二外六塵者。一一是有 六種。一者名口中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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