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識規矩補註》
明 · 普泰補註译 · CBETA T1865
八識規矩補註序 八識頌凡八章。文略而義深。乃集施頌體製 兼以韻。故知義彼而文從此。擴充之則唯識 理事無遺矣。昔天親慮末學心力減而不永。 遂撮瑜伽之文。述三十頌。精擇而從略。欲人 之易入。目曰唯識三十論。後護法諸師。各 出所見以造釋論。而累帙積軸不勝其廣。是 乃欲易而反難。由是諸師又各摭辭理精粹 者。束為十卷。曰成唯識。暨奘三藏至自西域。 輒翻此論。其八識頌實出於斯。然而理一而 言有廣略者。皆因人而已。蓋人之所得者。或 自略。或自廣。或由略以至廣。由廣反乎略。雖 所入不一。而所得未嘗不一也。既得之則廣 亦可略。亦可廣略。兼以之兼不以之。是皆無 適而不可。豈學者之事乎。茲為學者言之。且 欲從略而入。此八識頌不得不作。頌既出則 語略而義深。此又不得不加之以註。為註之 人不書其名。往往皆抄錄之本。故不無三豕 之訛。今但義缺字訛者。補而正之。以自備觀 覽。不虞龍華金碧峯圓通常無塵。聞予輟筆。 過舍索稿。板行之。吁大法垂秋。孰不泥於聲 利。能存是心。庶不負諸大士之心也。 正德辛未純陽月普泰書於大興隆官舍。 八識規矩補註卷上 明魯菴法師普泰補註 性境現量通三性 此言前五識於三境中唯 緣性境。三量唯是現量。唯三性俱通也。蓋境 則有三性境者性實也。即實根塵能所八法 而成。乃有體實相分境。謂此境自有實種生。 有實體用。現在實法即所緣唯識也。若前五 識二種變中因緣變。故唯緣離言自相境。故 獨影境假乃分別變緣之三量。唯現量爾。既 唯現量緣境之時。明證眾境。故唯緣性境也。 此識於善惡無記三性俱通。以五識性非恒 一故。解見下文。 眼耳身三二地居 此言五識界地也。謂欲 界五趣雜居地。色界初禪離生喜樂 地。以上三禪既無尋伺。識不起也。以地法無 尋伺染故。此句頌影略鼻舌二識。一界一地。 唯欲界五趣雜居地。以上禪天無段食故。段 食以香味觸三法為體。段食既無。則此二識 不生矣。無此食者。段食乃禪天所厭故。 遍行別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貪瞋癡 此言五 識之心所也。以其恒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 於心。具此三義如屬我物。故曰我所。乃相應 唯識也。此前五識於六位心所唯闕不定。言 一遍行有五者。謂作意者能警心為性。於所 緣境引心為業。此一法有二功力。一心未起 時警令心起。二若心起已引令趣境。觸謂令 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受者 謂領納違順俱非境相為性。起欲為業。又云 令心等起歡慼捨相。想者能安立自境分齊。 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要 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思者令 心造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謂能取境 正因等相。驅役自心令造善等。謂之遍行者。 遍四一切心得行故。謂遍三性八識九地一切 時也。故立此名。別境亦五。謂欲勝解念定慧。 欲者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所樂境 有三。可忻境。所求境。所欲觀境。第三解正。 勝解則於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 念於曾習境令心明記為性。定依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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