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論新疏》
元 · 文才述译 · CBETA T1860
肇論新疏卷上 五臺大萬聖祐國寺開山住持 釋源大白馬寺宗主贈邽國公 海印開法大師長講沙門文才述 始自好誦斯論。亦粗玩其辭。尚未能吮其理 味以其心也。及隷樊川之興教。得雲庵達禪 師疏又數年應寧夏命。復獲唐光瑤禪師。并 有宋淨源法師二家註記。反復參訂醇疵紛 錯。似有未盡乎論旨之妙夥矣。且論之淵粹 簡蘊。見稱所自來。其辭文其施辯。非深入 實相踞樂說善巧之峰者。莫之為之。予固以 為開方等之巨鑰。游性海之洪舟。運權不之 均車。排異見之正說。真一乘師子吼之雅作。 欲乎吾人之性學者。先著鞭於此。此而通。則 大方之理弗虞而妙獲者矣。嗟呼姚秦迄唐 二百餘載。歷賢首清涼圭山賢聖之僧。皆援 之以斷大義。獨不為發揮其曲要以召方來。 致令諸說鑿柄紛綸。莫知所以裁之之正。乃 因暇日謹摭諸先覺之說。別為訓解以授座 下愧夫迫於緣冗。每釋義引據。弗獲課虛細 以討求。冀同衣同德之士。恕以荒斐失而正 之可也。 肇論 肇即作者之名。論乃所作之法。人法 合目。為一部之都名也。以四論前後異出。又 各宗一義。欲合為一。不可遍目。乃復作宗本 一章。冠於論首。但云肇論宗釋皆屬。而言 論者謂假立賓主。決判甚深。往復推徵。示物 修悟。故名為論。然有二種。一者宗論。宗經立 義。如起信唯識等。二者釋論。但隨經解釋。如 智論等。今此四論是初非後。 後秦長安釋僧肇作 通鑑說。符健據關中 國號大秦。至符堅末年。姚萇篡立亦號為秦。 故史家乃以前後字別之。論主在後秦也。長 安即今安西。釋謂釋迦。即僧之通姓。以如來 姓釋迦氏故也。安公創式。遠叶阿含。千古遵 依。迄今未替。僧肇即論主之諱。本傳略云。京 兆人。歷觀經史備盡墳籍。志好玄微。每以莊 老為心要。故歎曰。美則美矣。然其棲神冥累 之方猶未盡善後。見舊維摩經歡喜頂受。乃 言始知所歸矣。因此出家學善方等。兼通三 藏。聞羅什在姑臧。自遠從之。什嗟賞無極。及 什來長安。肇亦隨入。姚興勅令入逍遙園詳 定經論。所著四論并註維摩經。及製諸經論 序。並傳於世。作猶製也造也。義誠佛說論自 已為。蓋作其辭而弗蘊其義也。 宗本義 四論所崇曰宗。本謂根本通法及 義。法有通別。通者。即實相之一心。中吳淨源 法師云。然茲四論宗其一心。然四論雖殊。亦 各述此一心之義也。別者。即四論所宗各殊。 所以爾者。非一心無以攝四法。非四法無以 示一心。即一是四即四是一。義謂義理依前 法體以顯義相。法通義通法別義別。此中四 段之義如其分齊。是下四論之所宗。據此非 宗本無以統四論。非四論無以開宗本。以法 為本所宗。即本以義為本本亦即義。若法義 兩分本屬法時本之義也。 本無實相法性性空緣會 此五名諸經通 有。義雖差殊不越理事。今始終相躡略而釋 之。初謂緣會之事緣前元無。故云本無。無相 之相復云實相。即此實相是諸法性。故云法 性。此性真空故復云性空。復由性空之理不 離於事。以理從事復名緣會。謂因緣會集而 有諸法。或名緣集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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