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義章》
隋 · 慧遠撰译 · CBETA T1851
大乘義章卷第一 遠法師撰 義有五聚。 教聚之中別有三門。 眾經教迹義三門分別 言異說者。異說非一。晉武都山隱士劉虬說 言。如來一化所說。無出頓漸。華嚴等經。是其 頓教。餘名為漸。漸中有其五時七階。言五時 者。一佛初成道。為提謂等。說五戒十善人天 教門。二佛成道已十二年中。宣說三乘差別 教門。求聲聞者。為說四諦。求緣覺者。為說 因緣。求大乘者。為說六度。及制戒律未說空 理。三佛成道已三十年中。宣說大品空宗般 若維摩思益。三乘同觀。未說一乘破三歸一。 又未宣說眾生有佛性。四佛成道已四十年 後。於八年中說法華經。辨明一乘破三歸一。 未說眾生同有佛性但彰如來前過恒沙未 來倍數。不明佛常。是不了教。五佛臨滅度。一 日一夜。說大涅槃。明諸眾生悉有佛性法身 常住。是其了義。此是五時。言七階者。第二時 中。三乘之別。通餘說七又誕公云。 佛教有二。一頓二漸。頓教同前。但就漸中。 不可彼五時為定。但知昔說悉是不了。雙林 一唱是其了教又菩提流支。宣說如來 一音。以報萬機大小並陳。不可以彼頓漸而 別。 次辨其非。劉虬所云。佛教無出頓漸 二門。是言不盡。如佛所說四阿含經五部戒 律。當知非是頓漸所攝。所以而然。彼說被小 不得言頓。說通始終。終時所說。不為入大。不 得言漸。又設餘時所為。眾生聞小取證。竟不 入大。云何言漸。是故頓漸攝教不盡又 復五時七階之言。亦是謬浪。若言初時為提 謂等。說人天法。不論出道。何所依據人天教 門。如來一化。隨諸眾生。有宜便說。豈局初時。 又提謂經說。諸眾生吾我本淨。吾我本淨。是 眾生空。又說諸法皆歸本無。諸法本無。即是 法空。又復提謂。為眾懺悔五逆等罪。悟解四 大五陰本淨。陰大本淨。亦是法空。二空即是 出世直道。云何名為人天教門。又說法時。提 謂波利。聞法獲得不起法忍。時四天王得柔 順忍。三百賈人。得成信忍。三百龍王。得信忍 根。阿須輪等。發菩提心。山神樹神水火神 等。皆得十善。作菩薩道。二百賈人。得須陀 洹。不起法忍者。是七地已上無生忍也。柔順 忍者。四地已上所得忍也。信忍在於初二三 地。信忍之根。當應在彼解行終心。菩提心者。 解行之初。言得十善作菩薩者。當應在彼種 性已上。亦可在彼賢首已去。須陀洹者。小乘 初果。此皆成就出世正道。云何名為人天教 門。又普曜經明。佛與彼提謂波利二人授記 當得作佛。號曰密成。明知。所說非人天教。 又提謂等。聞法已去。不向鹿苑。憍陳如等。未 豫斯會。云何以此與後作漸。是大難解。第二 階。云如來於彼十二年中。唯說三乘差別教 門。依何文證。經中但云求聲聞者為說四 諦。求緣覺者為說因緣。求大乘者為說六度。 何曾說言在十二年。又若眾生。於餘時中樂 聞是法。或在此時樂聞餘法。佛豈不說。判無 斯理。然實別教。如來一化有宜便說。不得定 言在十二年。云何得知。如四阿含五部戒律。 是小乘法。戒經說言。釋迦如來於十二年 中。為無事僧略說戒經。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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