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
唐 · 慧沼集译 · CBETA T1842
因明入正理論義纂要 淄洲大雲寺沙門慧沼集 依此論標五釋之中。第一解者。明但是教。即 五明之總名。因即生了。是一明之別稱。復含 言生之與智義。今此正理。即二因之少分取 義非餘。因明生了達解正理。名之為入。由明 此二因。入解諸法之真性。即入屬正理。彼因 與明能生此入。入於正理故。因及明屬正理 之入。故云亦入正理之因明。又入正理。不約 立敵以分。汎明因此詮因之教。入解正理。雖 復此論亦名因教。亦詮二因故。然是通名。唯 正理入。是此別目。第二第三解。細思取別。 第四五解。又約人屬教。立者言生。敵者智了。 並名為因。各望果故。了即照解所宗。言即顯 彰所立。俱復稱明。各顯了故。餘文自顯。今 於第三解下。更助二解。一云。或因明者。並立 論者詮因喻。言能生敵論者了宗之智。復能 明顯自所立宗。論體離復不殊。望義別故。因 明兩別。亦因亦明。故持業釋。入者敵論者之 智。因立論言為因為明。能有證入。正理者即 所立宗義。由彼因明能生敵智。入此正理。正 理之入。入亦因明。並依主釋。二云。因明與 入並通立敵。敵者之智能照所宗。名之為明 宗果義彰。復賴敵智故名為因。因即是明。持 業釋也。宗義顯邊名明。能證解邊名入。因明 即入。亦持業釋。由立者言。正能為因生於明 入。明入之因亦名明入。因從果名。如菩提因 亦名菩提。正理如前。於第五解下更助一解。 或因明正理。並佛本經之名。入者即天主論 稱。以能入彼根本佛說因明正理。或因明者。 通內外道之名。正理者根本佛說之號。入乃 此論之目。天主欲令趣入於佛所說正理故。 或因明者。佛根本名。入正理者。天主論稱。應 云正理入。能入因明正理故。依結略中正 理。加二正理佛根本名。或天主論稱。總成七 釋。以歷於前五解因明。成三十五釋。若細分 別總解因明。有十一釋。此以正理歷而明之。 成七十七。若綺互單重。數即更廣。 解妨難中第六。助為一釋。宗既是義。義生了 因。復由因喻證宗令明。亦正因明。又宗言生 敵智因也。顯了所立宗義明也。 有解。能立有四。一真能立。二真似能立。三似 能立。四似似能立。以相違決定。為真似能立。 四不定因為似似能立。今謂不爾。何者如真 似能立。只是似立。何須言真似能立。若如此 解。即有自語相違之失。又若似中有似似。亦 應真中有真真。此既不爾彼云何然。故但言 真似。即攝義周。設真似及似似言。深為無 用。 疏解能破。定非似立似破。真似異故。今謂或 有。且如能立既對似破。云何能破不對似立。 如聲顯論對勝論。立聲是常住。彼復成立聲 是無常。豈非能破。自義不定。何得非似立。若 不能破他。彼應真立故。又復能立能破置與 字。顯彼相違。似立能破無文正障。又云。能 立似破。俱句中釋無此句。其理決然。云但 似破。恐義未盡。何者。或隨聲勝先立。自宗隨 應為敵。豈非似立。此意或據他破。非約自立 義故。 問瑜伽對法。俱以自性差別為所立。宗為能 立。何故理門入理。皆共宗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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