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菩薩戒疏》
唐 · 明曠刪補译 · CBETA T1812
天台菩薩戒疏上 天台沙門明曠刪補 佛性常住,教起從緣,緣宜不同,故義有廣略。或 引眾釋以顯異,或破今古驗非圓,或以綺飾 引文才,或存膚質成深致,莫非為彰教旨,四 悉適時也。今隨所欲,直筆銷文,取捨有憑,不 違先見,則以天台為宗骨,用天宮之具緣,補 闕銷釋,貴在扶文,則諸家參取,但自慮遺失, 豈敢呈露他人,忽漏視聽之緣?幸知源意矣。 菩薩戒者,運善之初章,却惡之前陣。聲聞小 行,尚自珍敬木叉;大士兼懷,寧不精持戒品? 故得蓮華藏界,懸日月以照臨;菩提樹王,開 甘露而濟乏。千華千百億,盧舍那為本身;十 重四十八輕,釋迦文為末化。不可說法,啟心 地於毛端;不思議光,舉身華於色頂。於是別 圓,大士之所同修;八萬威儀,聖賢以之齊致。 況乃恒沙戒品,圓三聚而統收,具六位而該 攝。既如因陀羅網同而不同,似薩婆若海異 而非異,等摩尼之雨寶普洽黎元,譬瓔珞以 嚴身功成妙覺。於是五位菩薩莫不賴此因 圓,三世如來無不由斯果滿。既為道場之直 路,只是正覺之良規,大矣盛哉,難得而言者 也。題云《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十重 四十八輕戒品第十》者,「梵」則從人當體離染 為名,「網」就喻彰功能立號意明。諸佛對機設 教,藥病多端,如大梵王因陀羅網,故云「梵網」。 「經」謂經教,詮量分別常住佛性,故名為「經」。「盧 舍那」等者,《寶梁經》翻稱為「淨滿」,三惑頓盡故 名為「淨」,萬德俱圓故稱為「滿」。滿淨之智自覺 覺他故名為「佛」,八音宣吐名之為「說」。「菩薩」等 者,謂此戒法軌範妙覺之前因位大士,故標 「菩薩」。菩薩律儀遍防三業,心意為主舉一攝 諸,譬如大地含攝萬物,故言「心地」。「十重」等者, 簡法異人,禁法雖多,不出輕重兩類,故云「十 重」。「四十八輕戒品第十」者,案羅什法師所述 法相,出自《梵網經.律藏品》,《梵網》大本一百五 十二卷六十一品,唯第九品竟明菩薩心地 輕重律儀階位差別,一品兩卷是彼之一,故 云「第十」。總而言之,《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 心地十重四十八輕戒品第十》。 將釋此文,七門分別:初、明名體,二、明宗用,三、 明教攝,四、明受法,五、明傳譯,六、略料簡,七、隨 文解釋。 初又二:初釋名,次出體。初釋名者,「戒」 之一字也,梵言「尸羅」,亦云「毘尼」、「波羅提木叉」 等,此云「清涼」。滅三惑之過,保得解脫也。今言 戒者,能防三業,止三惑非,故得名也。大而言 之,不出四弘三聚。成道知法即攝善法,誓斷 煩惱即攝律儀,願度眾生即攝眾生。況一一 誓,三聚具足;況一一戒,備此三心。如持不殺, 止惡不生,遍體離染,即攝律儀,法身因也;制 行善等,知法證真,感報自存,即攝善法,報身 因也;止惡行善,慈悲為本,四悉利物,即攝 眾生,應身因也。此三聚戒,依《大智度論》,義通 十種:一、不缺,謂持十善性戒,乃至十重。若毀 缺者,無堪受用。二、不破,三、不穿,即四十八輕。 若毀犯者,如器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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