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
唐 · 道宣集译 · CBETA T1808
曇無德部四分律刪補隨機 羯磨序 京兆崇義寺沙門道宣集 原夫大雄御㝢,意惟拯拔一人;大教膺期,總 歸為顯一理。但由群生著欲,欲本所謂我心, 故能隨其所懷,開示止心之法。然則心為生 欲之本,滅欲必止心元,止心由乎明慧,慧起 假於定發。發定之功,非戒不弘,是故特須尊 重於戒。故《經》云:「戒為無上菩提本,應當一心 持淨戒。」持戒之心,要唯二轍,止持則戒本最 為標首,作持則羯磨結其大科,後進前修,妙 宗斯法。故《律》云:「若不誦戒羯磨,盡形不離依 止。」 自慧日西隱,法水東流,時兼像正,人通 淳薄。初則二部、五部之殊,中則十八、五百之 別。末則眾鋒互舉,各競先驅,人或從緣,法無 傾墜。然則道由信發,弘之在人,人幾顛危,法 寧澄正?所以羯磨聖教,綿歷古今,世漸增繁, 徒盈卷軸。考其實錄,多約前聞;覆其宗緒, 略無本據。師心制法者不少,披而行誦者極 多,輕侮聖言,動𦁊刑網,皆務異同之見,競 執是非之迷,不思反隅,更增昏結,致使正 法與時潛地矣。故佛言:「若作羯磨,不如白法 作白,不如羯磨法作羯磨,如是漸令正法疾 滅。當隨順文句,勿令增減、違法毘尼。當如是 學!」慈誥若此,妄指寔難。 昔已在諸關輔撰 《行事鈔》,具羅種類,雜相畢陳,但為機務相詶, 卒尋難了,故略舉羯磨一色,別標銓題。若科 擇出納、興廢是非者,彼《鈔》明之。此但約法被 事,援引證據者,在卷行用。然律藏殘缺,義有 遺補,故統關諸部,撮略正文。必彼此俱無,則 理通決例;並至篇具顯,便異古藏迹。夫羯磨 雖多,要分為八,始從心念,終乎白四,各有成 濟之功,故《律》通標一號。今就其時用顯要者, 類聚編之,文列十篇,義通七眾,豈敢傳諸 學司,將以自明恒務也。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上 集法緣成篇第一 諸界結解篇第二 諸戒受捨篇第三 衣藥受淨篇第四 諸說戒法篇第五 諸眾安居篇第六 諸自恣法篇第七 諸衣分法篇第八 諸罪懺法篇第九 雜法住持篇第十 集法緣成篇第一 僧法羯磨略有一百三十四: 單白羯磨三十九法; 白二羯磨五十七法; 白四羯磨三十八 法。 對首羯磨略有三十三: 但對首法二十八; 眾法 對首有五。 心念羯磨略 有十四: 但心念法有三; 對首心 念法有七; 眾法 心念法有四。 已前略明緣集,已後辯緣成壞。 前明僧法: 一、稱量前事; 二、法起託處; 三、集僧方法; 四、僧集約界; 五、應法和合; 六、簡眾是非; 七、說欲清淨; 「大德一心念!某甲比丘,如法僧 事,與欲、清淨。」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與眾多比丘受欲、 清淨,彼及我身如法僧事,與欲、清淨。」 「大德僧 聽!某甲比丘,我受彼欲清淨,彼如法僧事,與 欲、清淨。」 八、正陳本意; 九、問事端緒; 十、答所成法。 中明眾多人法。 後明一人法。 已前略辯成法具緣,後明非法之相。僧法羯 磨具七非: 一者、非法非毘尼羯磨; 二者、非法別眾羯磨; 三者、非法和合眾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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