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
唐 · 道宣述译 · CBETA T1806
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序 太一山沙門釋道宣述 《四分戒本》者,蓋開萬行之通衢,引三乘之正 軌也。自法王利見,弘濟在緣,程上聖之悽 惶,悼小凡之沈溺。故能闢不諱之門,示祕密 之深術;張無問之說,顯初學之津塗。遂靜處 而興教源,集眾而宣玄範。前明由序,廣陳發 致之功;後列大宗,盛羅機欲所被。約時敷演, 通行於是承遵;合潔等聞,正法由茲久住。 但 以時來不競,情變所流,經陣夢㲲之徵,律舒 分杖之喻。致使教隨文結,理任情移;雲飛二 部、五部之殊,山張十八、五百之異。取其元始 所被,無非計情;窮其要會之心,俱通正業。逮 乎曹魏之末,《戒本》創傳;終於隋運之初,芟改 者眾。或依梵本,或寫隷文,或以義求,或以緣 據。讎校諸說,成務蒙然,濫罔前修,翳昏後 學。梵本則文旨乖互,方言未融;準《律》則得在 宗歸,失於辨相;義求雖有深會,未靜論端;緣 據似是具周,止存別見。 原夫正戒明禁,唯佛 制、開;賢聖緘默,但知祇奉。故律論所述,咸宗 本經;自餘位班,曾未揣度。總敘諸見,師心者 多;考定昔緣,良所未暇。今以戒本繁略,隱義 局文,用則失儀,捨則非據,若不顯相,人難具 依。 余少仰玄風,志隆清範。昔在帝京,周流講 肆,伏膺請業,載紀相尋。何甞不執卷臨文,慨 斯壅結。遂以貞觀四年庚寅之歲,薄遊嶽瀆, 廣評律宗。但見誦語紛綸,未思弘遠;高譚有 務,事用無施。纔羅七五之名,妄居一字之首; 但述行藏之要,寧開決正之心?問以戒律廢 興,妙憑疏解;約之情通本據,無文可依。自有 博學生知,行名雙顯,而神用莫準,情取天乖。 余意之所未安,義當依法為定,則諍輪自弭, 何俟繁辭! 今試敢依《律本》,具錄正經,仍從佛 解,即為注述。文唯一卷,同昔所傳;持、犯兩明, 今便異古。庶令初、後兼學,愚、智齊遵。麁知則 具三種持律,精練則是一師大化。以斯用求, 成濟為極。又以戒各緣起,妄說非無,若不鏡 曉,終歸虛託。故隨戒類引,刪要補之。俾夫顯 相通班,輕重昭現,足以潤身光德,足以護法 匡時。臨文無取謬於文,思義則不資他義。豈 直自貽無漏,亦將兼濟有緣。故輒筆記,序之 云爾。 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上 四分戒本 出曇無德部律。 稽首禮諸佛,及法比丘僧,今演毘尼法, 令正法久住。戒如海無涯,如寶求無厭, 欲護聖法財,眾集聽我說。欲除四棄法, 及滅僧殘法,障三十捨墮,眾集聽我說。 毘婆尸、式棄,毘舍、拘留孫,拘那含牟尼, 迦葉、釋迦文,諸世尊大德,為我說是事, 我今欲善說,諸賢咸共聽。譬如人毀足, 不堪有所涉,毀戒亦如是,不得生天人。 欲得生天上,若生人中者,常當護戒足, 勿令有毀損。如御入險道,失轄折軸憂, 毀戒亦如是,死時懷恐懼。如人自照鏡, 好醜生欣慼,說戒亦如是,全毀生憂喜。 如兩陣共戰,勇怯有進退,說戒亦如是, 淨穢生安畏。世間王為最,眾流海為最, 眾星月為最,眾聖佛為最,一切眾律中, 《戒經》為上最;如來立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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