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最勝王經疏》
唐 · 慧沼撰译 · CBETA T1788
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第一 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翻經沙門慧沼撰 諸有三德圓,群生正調御, 所證演真教,深妙諸法門, 隨學聖賢僧,淨信歸依者, 我今讚斯典,弘法益自他, 迴向大菩提,共生登妙覺, 虔誠三業禮,唯願各加護。 將釋此經,先以五門分別:一、敘經之起因;二、 彰經之宗體;三、明經之時利;四、辨經之得名; 五、依文科釋。 第一、經之起因,復有其二:一、通 起因;二、別起因。通謂通諸經,別謂局此教。 初 通因者,夫一切如來離諸分別,心證定海、智 等如如,物我俱亡、形聲雙寂。然因修宿願任 感機緣,若圓鏡之現形、等虛巖之發響,故有 應化垂迹,振隨類音。教雖萬差,起緣唯二:一 由如來大悲所流、二由有情性欲所感。然諸 教中,隨舉不定。如《無量義經》但舉由生性欲 所感,故彼經云「法無量者,以諸眾生性欲無 量教,其所說法亦復無量。」《法華經》第一云「我 今亦復如是,知諸眾生有種種欲,深心所著。 隨其本性,以種種因緣譬喻言辭,方便力故 而為說法。」此經〈夢見懺悔品〉云「住壽不可思 議劫,隨機說法利群生。」天親《攝論》且約 由悲,云「大悲所流十二部經」。無性《攝論》即約 機性,云「自善根力識心所起」。《二十唯識》合說 起因,頌云「展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釋云:謂 餘相續識差別故,令餘差別相續識生。此言 相續者身,差別者教,此意由佛身識現名句 義,令聞者識名句義生。此由生根熟為能感, 如來大悲為能應,多據大悲利他所以。 又有 二緣:一為法久住、二為利有情故。《法華經》第 一云「種種因緣以無量喻照明佛法,開悟眾 生。」照明佛法,為令法久住,是大智。開悟眾生, 為利有情,是大悲。此經亦爾,〈懺悔品〉云「住壽 不可思議劫,隨機說法利群生。」大悲,如〈付囑 品〉云「汝等誰能發心守護廣宣流布,能令正 法久住世間大智也。」或可令法久住意利有 情,為大悲也。或可利益群生令法久住,為大 智也。亦令聞者修於二利,令法久住修自利, 為益有情修利他故。《瑜伽論》八十二云「若具 如是五分說法,如五分樂,能令自他生大喜 樂,又能引發自他利益。」釋此五分,如《仁王般 若疏》中具明。 又有三緣:一令生欲樂、二令修 行、三令斷障。即明眾生欲聞之法莫過三種: 一願求勝果并利有情、二所修之行、三所除 之障。如《般若經》善現所問,既云「諸有發趣菩 薩乘者云何住」等,明知發趣所餘之乘亦有 三種。人天乘中雖不斷種,亦能制伏三惡道 障,得生人天,故各有三,此由機感。 又有四緣: 一未離苦者欲令離苦、未得樂者欲令得樂、 未能發心斷惡修善者欲令斷惡修善、未成 佛者願早成佛。此由悲願,故《法華經》第三云 「未度者令度,度是離苦義。未解者令解,解者 斷惡修善義。未安者令安,安者令得樂義。未 涅槃者令得涅槃,即未成佛願成佛義。」即是 如次依四弘願化生次第。《法華》第三云「眾生 常苦惱,盲冥無導師,不識苦盡道,不知求解 脫。…
卷目录
阅读全文 » · 浏览全部佛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