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經文句記》
宋 · 知禮述译 · CBETA T1786
金光明經文句記卷第一 宋四明沙門釋知禮述 吾先師昔居寶雲甞講斯典,其徒繁會,競錄 所聞而竊形卷軸,況筆寄他手反羈乎曠遠 之旨。至於援證經論,辭多舛謬,予每一臨文 不能無慨。近因講次,憶其所領大義,撰成記 文,仍採孤山索隱中俗書故實用為裨助,庶 覽者不以事相之關情,但思理觀之為益。時 天聖五祀臘月三日記。 釋題,二:初、正標題目。金等四字即所釋也, 文句二字是能釋也。所釋經題,委在玄義。能 釋文句者,文即經文,句謂章句,亦句逗也。即 以章句節其經文,令其詮旨各有分齊。故荊 谿云:「以由釋題,大義委悉,故至經文但粗分 章段。題云文句,良由於此。」然立此二字,蓋謙 辭耳。若觀釋經,大義非少。又解諸經皆稱文 句,乃是通稱,故以經題簡之令別。 二、能說師 號。住處得名,如常所辨。 二、入文,二:初、定三分, 二:初、的指所傳。異於真諦所譯七軸二十二 品,故指四卷十八品也。世有足〈囑累〉為十九 品者,謬也,以諸譯本皆無此品故。 二、正判三 分,二:初、引諸師判,二: 初、總舉不同。盈者進也, 縮者退也。蓋言諸師分割三分,進退不同也。 二、「江北」下,正明初判,三: 初、江北師。以四王等 各於佛前發願擁護說聽之者,故云大誓護 經;流水長者除病救魚、薩埵太子捨身飼虎 等為大悲接物。此師之意與下真諦新舊雖 異,大意是同。 二、江南師。與今分節三分似同, 但昧〈壽量〉半品屬序耳。 三、真諦師,二:初、判文。 真諦三藏於梁世重譯此經,名〈金光明帝王 經〉,更加四品,謂〈三身分別品〉、〈滅業障品〉、 〈陀羅尼淨地品〉、〈依空滿願品〉,足讖本十八凡 二十二品,而出疏解釋,故云新文等也。二、「真 諦」下,明義。仍斥江南以〈授記〉、〈除病〉悉在流通, 故云後師弟因果等也,合云師因弟果現文 似倒。 二、「今師」下,示今師意,二:初、約理破諸師, 二: 初、總斥人情。正斥真諦,義兼江北。以此 二師判師弟因果並在正宗,意謂序分全未 辨說修證之道。至流通分,道味已歇微末而 已,故總斥云是義不然。 二、「夫三」下,別示經意, 二:初、立意,二: 初、明三分互通。杜,塞也。三分共 成一經感應,豈得義理互不相兼?如初序分 敘述發起,若不闕於下之二分,何名正通之 序?正是序中所發所述,復是流通所宣流布, 不爾何名一經正說?流通一段,若捨序、正,為 通何法?是故三分各具三義。上中下語,即七 善中時節善也。《妙經》云「初中後善」,若其杜絕, 何名善耶? 二、「又眾」下,眾機遍益。經所被機,益 有遲速,不必皆在正宗悟入,故云根性不定, 何容序分全無法味?通中法味歇滅微末耶? 既其不然,於流通中說流水因及信相果,復 何所妨?彌、益也。督、率也。勵、勸也。 二、「又法」下,引 經。師,即釋迦也。〈達多品〉中明佛往劫以國 王身事阿私仙求大乘法,故曰師因。〈持品〉授 記波闍、耶輸等成佛劫國,即弟子果。古諸法 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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