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經玄義》
隋 · 智顗說 灌頂錄译 · CBETA T1783
金光明經玄義卷上 隋天台智者大師說 門人灌頂錄 此金光明甚深無量,太虛空界尚不喻其高 廣,況山斤海滴寧得盡其邊崖?日輪赫奕, 非嬰兒之所瞻仰;大舶樓櫓,豈新產者之所 執持?諸佛行處,過諸菩薩所行清淨,況二乘 心口安可思說?凡夫徒欲言之,言則傷其實; 徒欲不言,默則致其失,二俱不可。欲以言之, 言亦不可;欲以默之,默亦不可。故《大品》中梵 志云「非內觀故得是菩提,非外觀故得是菩 提,非亦內亦外觀故得是菩提。」經言「皆不可 思說。又生生不可說,生不生不可說,不生生 不可說,不生不生不可說。」有因緣故亦可得 說者,以金為名,名蓋眾寶之上。以法性為體, 義則如來所游莊嚴菩薩深妙功德以為宗, 照曜諸天心生歡喜以為用。故文號經王、教 攝眾典,故唯貴為名、唯極為體、唯深為宗、唯 大為用、唯王為教。所以不二之體常為四佛 世尊之所護持,三世十方亦復如是。一切菩 薩,遍他方以遙禮;樹神善女,親雨淚以稱揚。 諸天覆之以天威、地祇潤之以地肥,大辯加 之以辯道、功德益之以財寶,諸有悉乾枯、三 塗除熱惱。舉要言之,一切世間未曾有事悉 皆出現。是以金龍尊王三世讚歎,地神發願 以護說者,上聖既爾,豈況人乎?敢託斯義, 輒欲興言,冀涓露入海、禽鳥向山,實藉片緣 同均鹹色。 將釋此經,大分為二:初釋題、二釋 文。 釋題為五:一釋名、二辨體、三明宗、四論 用、五教相。就此五章,大分為二:初、總釋。 二、別釋。總釋又二,初、生起。二、簡別。 生起者, 此娑婆國土音聲為佛事,或初從善知識所聞 名、或從經卷中聞名,故名在初。以聞名故,次 識法體。體顯次行,行即是宗。宗成則有力,力 即是用。用能益物,益物故教他。聞名是自行 之始,施教是化他之初,有始有終,其唯聖人 乎。五章生起,次第如此。 簡別者,簡是料簡也。 問:若略則唯一,若廣則無量。今此五章,進不 是廣、退不成略,何故五耶?答:非略非廣,非略 故不一、非廣故不多,廣則令智退、略則義不 周。我今處中說,今義易明了。五章中當其義 如此。別者分別也。前一章總三字共為名,次 三章派三字以為別,後一章兼於總別而明 教相也。又顯體一章明理,餘四章明事。又前 三章是因,後二章是果。又前四章是行,後一 章是教。又前四章是自利行,後一章是利他 行。又前四章是聖默然,後一章是聖說法。如 此等種種分別料簡。今顯譬中當,分明包富, 如囊中有寶不探示人,人無知者。此皆為分 明中作譬也。囊中有寶,為總三字作譬;探以 示人,為別三字作譬。囊中有寶,為理一章作 譬;探以示人,為明事章作譬。其餘例皆可知 也。 二、別釋者,別釋五章也。今先解釋名章。若 依四卷題,但作三字,無「帝王」兩字。若依經文, 有經王之義。若說若不說,俱亦無妨。今釋名 為五:一通別、二翻譯、三譬喻、四附文釋、五 當體釋。 言通別者,夫教有通別,依教明行。行 有通別,從行顯理。理有通別,且置行理,但明 教通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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