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彌陀經通贊疏》
唐 · 窺基撰译 · CBETA T1758
阿彌陀經通贊疏卷上 大慈恩寺沙門窺基撰 經云:「佛說阿彌陀經」。 贊曰:下第六正釋本文。 分二:初解題目、二釋經文,此初也。佛說者,即 能化教主。阿彌陀者,唐言無量壽等也。經者, 攝貫等四義也。以勝顯劣,依主釋也;或以別 簡總,亦依主釋也,依人得名也。正釋經文者。 經:「如是我聞」。 贊曰:此經之中總有三段:初 「如是我聞」下乃至「及釋提桓因等無量諸天大 眾俱」,名為序分;二從「爾時佛告長老舍利弗 從是西方」乃至「是為甚難」已來,為正宗分;三 從「佛說此經」下是流通分。序者,由也始也,陳 教起之因由,作法興之漸始,故名序分。金僊 演法各有所宗,陳淨域以境殊,勸令生而忻 慕,故云正宗分也。陳事既終,時眾獲益,欲顯 教門不墜,冀其遠代流通,故名流通分也。若 依古師,序分有六,今依《佛地論》序分有五:一、 為令生信,總顯已聞,言如是我聞;二、說者聽 者共相會遇,時分無別,故名一時;三、說必有 主,欲顯主尊法必殊勝,故總稱佛;四、說必依 處,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化身所居,非報 土也;五、所被機,舍利弗等。如是我聞即為初 也,為令生信總顯已聞,故以三門分別:一、說 之所由;二、立之所以;三、正釋其本文。 說之所 由者,如《大術經》等說其本緣。佛臨涅槃時,佛 令有疑當問,時優婆離、阿𮋢樓馱教阿難問四 事:一、佛滅度後諸比丘等以誰為師;二、依何 處而住;三、惡性比丘如何治罰;四、一切經首 當置何言?佛言:我滅度後,以波羅提木叉為 汝大師,依四念處安止其心,惡性比丘梵檀 治之,此云默然,故不應打罵但默擯故,四一 切經首當置如是我聞等言。後阿難結集,還 依佛教故也。 二、立之所以者,為令眾生生信 順故。智度論云:如是我聞,生信也;信受奉行, 生智也。信為能入、智為能度。信為入法之所 基、智為究竟之玄術,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 師資之道成。由信故所說之法皆可順從,由 順故說聽二徒師資建立。於此信中略為十 釋:一、趣極果之初因。依《仁王經》等,趣聖位之 初因,證諦理之頓漸,故四十心以信為首。最 初發起大菩提心,須具十德起三妙觀,大菩 提心以善根為自體,以善友為良緣,以不退 屈而為策發。《攝大乘》之清淨增上力、堅固心 勝進,名菩薩初修無數三大劫。二、入諦理之 基漸。諸論皆說,將入聖位有信根信力,有信 根故萬善因此而生,有信力故四魔不能屈 伏。由此經初創令生信。三、通妙真之證淨。能 越惡道離貧賤因,故入聖已證四不壞信,信 三寶故能越惡道,由信戒故離貧賤因,故論 亦說有信現觀。四、荷至德之嘉依。《毘婆沙論》: 信者食法味之嘉手,學佛法者如大龍象,以 信為手,以捨為牙,以念為𩒐,以慧為頭,於 其兩肩擔集善法。象所飲噉以鼻為手,故學 佛法者最初生信,五聖七財之元胎法財初 故,學者大賣無規法寶教獲聖財,故初生信。 《顯揚論》云:七聖財者,謂信、戒、聞、捨、慧、慚、愧。信 即一焉,六善八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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