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
唐 · 法藏述译 · CBETA T1712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略疏 唐翻經沙門法藏述 夫以真源素範,冲漠隔於筌罤,妙覺玄猷, 奧賾超於言象,雖真俗雙泯,二諦恒存,空有 兩亡,一味常顯。良以真空未甞不有,即有 以辨於空,幻有未始不空,即空以明於有。有 空有故不有,空有空故不空,不空之空空而 非斷,不有之有有而不常;四執既亡,百非斯 遣,般若玄旨,斯之謂歟?若歷事備陳,言過二 十萬頌,若撮其樞要,理盡一十四行,是知詮 真之教,乍廣略而隨緣,超言之宗,性圓通而 俱現。「般若心經」者,實謂曜昏衢之高炬,濟苦 海之迅航,拯物導迷,莫斯最為。然則「般若」以 神鑒為體,「波羅蜜多」以到彼岸為功,「心」顯要 妙所歸,「經」乃貫穿言教,從法就喻,詮旨為目, 故言「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將釋此經,五門分別,一、教興,二、藏攝,三、宗趣, 四、釋題,五、解文。 初、教興者,依《大智度論》云, 如須彌山王,非無因緣、非少因緣令得振動, 般若教興亦復如是,具多因緣。一、謂欲破外 道諸邪見故,二、欲迴二乘令入大乘故,三、 令小菩薩不迷空故,四、令悟二諦中道生正 見故,五、顯佛勝德生淨信故,六、欲令發大 菩提心故,七、令修菩薩深、廣行故,八、令斷 一切諸重障故,九、令得菩提、涅槃果故,十、 流至後代益眾生故。略說此十,具收彼意, 令此教興。 第二、藏攝者,謂三藏之中契經 藏攝,二藏之內菩薩藏收,權實教中實教 所攝。 第三、宗趣者,語之所表曰宗,宗之所 歸曰趣,然先總後別,總以三種般若為宗。 一、實相,謂所觀真性;二、觀照,謂能觀妙慧; 三、文字,謂詮上之教。不越此三,故以為宗。 別亦有三,一、教、義一對,以文字教為宗,餘 二義為趣;二、境、智一對,以真空境為宗,觀 照智為趣;三、因、果一對,以菩提因行為宗,菩 提果德為趣。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第四、釋題者亦有三, 初、教義分二,謂「般若心」,是所詮之義;「經」之 一字是能詮之教,即能詮般若之經,依義 立名。二、就所詮義中,法、喻分二,謂「般若」等 是所詮之法,「心」之一字是所引之喻,即般 若內統要衷之妙義,況人心藏為主、為要, 統極之本。三、就前法中有體用分二,謂「般 若」是體,此云智慧,即神悟玄奧、妙證真源 也;「波羅蜜多」是用,此云到彼岸,即由斯妙 慧翻生死過盡,至真空之際,即簡不到彼 岸之慧,故以為名。謂體即用故,法之喻故, 義之教故,立斯名耳。 「觀自在菩薩」。 自下第五、解文。此既心經, 是以無序及流通也。文中分二,初、顯了般 若,後、「即說呪曰」下,明祕密般若。何以辨此 二者,謂顯了明說,令生慧解,滅煩惱障;以 呪祕密言,令誦生福,滅罪業障。為滅二障, 成二嚴故,說此二分。就前文中亦二,初、略 標綱要分,二、從「舍利子!色不異空」下,明廣 陳實義分。以義非頓顯,故先略標,非略能 具,故次廣釋。又前是據行略標,後即就解 廣陳。前中有四,一、能觀人,二、所行行,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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