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
唐 · 窺基撰译 · CBETA T1710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幽贊卷上 大乘 基撰 贊曰:今為有情結習所蔽,敬受邪教,誹毀大 乘;於空、有經如言計著,隨印所解,互生厭希; 設希出要,親依善友,由各迷方,邪亂授學;懼 廣文海初不趣求,雖樂略經而不能了;於真 俗諦競說有無,心、境法中遞生取捨;令正法 義真謬具分,信學有情皆獲利樂,依先所授 略贊中道。如《解深密經》中,佛依遍計所執說 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涅槃,相、生、 勝義三無性已,時勝義生菩薩白佛言,世尊 佛初唯為趣聲聞者轉四諦輪,雖甚希奇,然 未了義,是諸諍論安足處所;次復唯為趣大 乘者轉隱密輪,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 滅、本來涅槃,雖更希奇,猶未了義,亦諸諍論 安足處所;今為發趣一切乘者轉顯了輪,無 上、無容,是勝義中真了義教,非諸諍論安足 處所。《金光明經》說此三法名轉、照、持。輪,摧破 名,具遮、表故。由諸有情迷法實相,起造惑業, 淪生死海,大聖法王證法自性,善巧方便,應 彼機宜,離言法中以言顯說,欲令隨獲中道 實相,故有頌言: 諸佛或說我,或時說無我, 諸法實相中,無我無非我。 餘經復說,佛以一音演無邊義,眾生隨類各 得解等,既猶天鼓應念發聲,亦類末尼如求 雨寶,應物雖設種種法門,智見純和,未生乖 競。佛涅槃後,因彼大天人、法糺紛,初封著有, 如有頌曰: 應審觀佛教,聖諦說為依, 如採沙中金,擇取其真實。 聖龍猛等為除有執,採集真教,究暢空宗,如 別頌曰: 真性有為空,如幻緣生故, 無為無有實,不起似空華。 彼言,世俗可說法有,依勝義諦一切皆空,雖 此真空性非空、有,寄詮勝義理皆性空。有情 由是次生空見,無著菩薩復請慈尊說中道 教,雙除二執,而說頌言: 虛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於彼亦有此。 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 彼言,世俗說我、法有,依勝義諦唯此二空,雖 佛為破執空、執有,總相宣說諸法有、空,或說 諸法非空非有。名字性離,空、有雙非,勝義寄 詮,有空有有,故慈尊說,有為、無為名之為有, 我及我所稱之為無,非說有、空法皆空、有,觀 斯聖意,空、有無乖,法離智詮,何空何有?對機 遣病,假說有、空。後諸學徒隨文起執,己之所 解謂契中宗,他之所知將為謬說,今贊經義, 申其兩端,妙理是非,智者當了。 「般若波羅蜜 多」者,《大經》之通名;「心經」者,此經之別稱,般若 之心經也。三磨娑釋依士為名,蘇漫多聲屬 主為目,雖此心經亦名般若,彼總此別故但 名心。「般若」,慧義。古釋有三,一、實相謂真理,二、 觀照謂真慧,三、文字謂真教;今釋有五,第四、 眷屬謂萬行,第五、境界謂諸法。福、智俱修,有、 空齊照,尋詮會旨,究理解生,慧性、慧資,皆名 般若。能除障習,證法真理,眾德之首,萬行之 導,雖獨名慧,攝一切法。「波羅」者,彼岸義。古說 有二,謂菩提、涅槃,今釋有五,一、所知,二、教, 三、理,四、行,五、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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