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
唐 · 宗密述 宋 子璿治定译 · CBETA T1701
金剛般若經疏論纂要 京大興福寺沙門宗密述 長水沙門子璿治定 鏡心本淨、像色元空,夢識無初、物境成有,由 是惑業襲習、報應綸輪,塵沙劫波莫之遏絕。 故我滿淨覺者現相人中,先說生滅因緣,令 悟苦、集、滅、道,既除我執、未達法空,欲盡病根 方談般若。心境齊泯即是真心,垢淨雙亡一 切清淨。三千瑞煥,十六會彰,今之所傳即第 九分,句偈隱略、旨趣深微,慧徹三空、檀含萬 行,住一十八處,密示階差,斷二十七疑,潛通 血脈,不先遣遣,曷契如如?故雖策修,始終無 相,由斯教理皆密、行果俱玄,致使口諷牛毛、 心通麟角,或配入名相著事乖宗,或但云一 真望源迷派,其餘胸談臆注不足論矣。河沙 珍寶、三時身命喻所不及,豈徒然哉? 且天親、 無著師補處尊,後學何疑或添或棄?故今所 述不攻異端,疏是論文乳非城內,纂要名意 及經題目。次下即釋,無煩預云。 稽首牟尼大覺尊,能開般若三空句, 發起流通諸上士,冥資所述契群機。 將釋此經,未入文前懸敘義門,略開四段:第 一、辯教起因緣,第二、明經宗體,第三、分別處 會,第四、釋通文義。初中二:初總論諸教,謂酬 因、酬請,顯理度生也。若據佛本意,則唯為一 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開佛知見 等。後別顯此經五:一、為對治我、法二執故。由 此二執起煩惱、所知二障,由煩惱障障心,心 不解脫,造業受生,輪轉五道;由所知障障慧, 慧不解脫,不了自心、不達諸法性相,縱出三 界亦滯二乘,不得成佛,故名障也。二執若除, 二障隨斷,為除二執,故說此經。二、為遮斷種 現二疑故。遮未起種子之疑、斷現起現行之 疑,即經中答所問已便躡跡,節節斷疑,乃至 經終二十七段。三、為轉滅輕重二業故。轉重 業令輕受、滅輕業令不受,因為顯示福慧二 因故。佛成正覺,未說般若之前,眾生由無妙 慧,施等住相皆成有漏、或滯二乘,故談般若, 顯示妙慧為法身因、五度為應身因。若無般 若,則施等五非波羅蜜,不名佛因。故須福、慧 二嚴,方成兩足尊矣。五、為發明真應二果故。 未聞般若之前,但言色相是佛,不知應化唯 真之影,不如實見真身、應身,故此發明二果 令知由前二因證得。 第二、明經宗體二。初宗。 統論佛教因緣為宗,別顯此經,則實相般若、 觀照般若不一不二以為其宗。以即理之智 觀照諸相,故如金剛能斷一切;即智之理是 為實相,故如金剛堅牢難壞。萬行之中一一 不得昧此,是故合之以為經宗。二體。文字般 若即是經體,文字即含聲、名、句、文;文字性空 即是般若,無別文字之體,故皆含攝理無不 盡,統為教體。 第三、分別處會二。初總明佛說 大部處會。六百卷文,四處十六會說:一、王舍 城鷲峯山七會,山中四會、山頂三會;二、給孤 獨園七會;三、他化天宮摩尼寶藏殿一會;四、 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一會。此經則第二 處第九會,第五百七十七卷。後別明傳譯。此 卷時主前後六譯:一、後秦羅什,二、後魏菩提 流支,三、陳朝真諦,四、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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