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針論》
法稱菩薩造 宋 法天译 · CBETA T1642
金剛針論 法稱菩薩造 西天譯經三藏朝散大夫 試鴻臚少卿傳教大師臣 法天奉 詔譯 如婆羅門言:眾典之內,四圍陀正。又於此 中念為其正,又此念中能所詮正,又於此中 能詮為正。唯此最上無法過此。世若無此,業 云何作?由此能詮,若愛若恚從此而生。如一 切姓婆羅門上,今此言詮亦復如是。 此理不然。所以者何?彼婆羅門何姓何命?復 云何知?行業云何?如何得此婆羅門名?又此 圍陀,云何稱正?帝釋元因,云何傍生?傍生云 何生於月天、日天元因,復生傍生風天、火 天、水天元因,展轉往來?云何如是? 又彼妄執,天中死已復生天中,人中死已復 生人中,傍生亦然。四圍陀內作此說者,皆非 正理。此命是何?何因名命?婆羅門等亦復如 是。 又汝外道婆羅門言:正典所說,婆囉帝山產 七禽獸,那娑囉陀及別鹿迦陵惹哩山,彼 山所有鸚鵡鷺𪆗鵝鹿之類,生在人中俱嚕 乞曬,從彼死已生在婆羅門中,解四圍 論。 此等禽獸鹿鵝鴛鴦出生人中,彼獸之命,是 婆羅門、非婆羅門?所以者何?彼命若是,而非 禽獸;彼命若非,彼生婆羅。此言非理。 婆羅門執,四圍陀論是萬法本,亦號真如,非 於餘姓而許受食。 於首陀處數數受利,正違自宗,何名淨行?由 此亦非真婆羅門。 又四圍陀婆羅門法,妄執正命及於正法婆 羅門種。亦復非理。云何正法?種姓間雜何名 最上?所以者何?非最間雜,其事云何? 且如父名那洛乞叉,其子乃名兵誐羅仙。又 如父名阿誐悉帝,其子亦名阿誐悉帝。又 如父名布沙野左,其子乃名嬌尸迦。又如 其父名俱舍子,其子名為僧薩多誐。又如 父名迦癡那,其子亦名迦癡那。又如父名婆左 虞臘麼,其子乃名嬌怛麼。又如父名迦 羅舍,其子乃名訥嚕拏左哩野。又如 父名底逸底哩,其子乃名底帝哩𠯆迦。 又如父名捺囉𤚥,子名仙覺。又如母名野 鹿採魚人生,其子乃名嚩野僧子覺乞曬 。父首陀姓,其子乃名尾濕彌怛覽。 母是氈陀羅,子名嚩瑟姹。母名烏哩 嚩尸,天所生女,非婆羅門。如上所說,何因 固執言婆羅門人間最上?又如所執戍嚕 底經正亦非理,是故所有婆羅門法道理 亦非。 又如所執婆羅門法,新肉紫礦及鹽等物, 戍陀應受,汝婆羅門勿宜受之。今何不爾? 又如彼計,乳賣婆羅門行虛空,墮落非婆羅 門。食肉墮空,非理亦爾。是故應知,買賣乳肉 婆羅門,非戍陀之法。由此當知,一切非食肉 乳等人及非買賣,皆總得名婆羅門邪。是故 應知,乳肉計賣非婆羅門,妄執非法。 又世間姓妄執最上,亦非正法。如剎帝利、毘 舍、戍達各執最上,應皆總名婆羅門姓。 又執苦身名婆羅門,諸有苦身,一切總應名 婆羅門。 又彼妄執殺婆羅門而獲罪重,害彼眷屬獲 罪亦爾。復執彼從淨天口生,剎帝利姓彼天 身上,毘舍首陀身足而生。若殺於彼,故獲重 罪。 彼執非理。所以者何?應殺餘姓,其罪非有,害 餘眷屬非有亦然。由是妄執,不契正理。 又彼所執,破壞彼行、破壞檀行,及彼受施,若 智若身皆獲重罪。 此不應然。所以者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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