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識論》
南朝 · 真諦译 · CBETA T1618
顯識論一卷 真諦三藏譯 一切三界但唯有識。何者是耶?三界有二種 識:一者顯識、二者分別識。顯識者,即是本 識,此本識轉作五塵四大等。何者分別識?即 是意識,於顯識中分別作人天、長短、大小、男 女、樹藤諸物等,分別一切法。此識聚分別法 塵,名分別識。譬如依鏡色影色得起,如是緣 顯識分別識得起。是分別若起,安立熏習力 於阿梨耶識,由此熏力本識未來得生;緣此 未來顯識,未來分別識得起。以此因義,是故 生死無有前後。為顯此義,佛於《解節經》中說 偈言: 「顯識起分別,分別起熏習, 熏習起顯識,故生死輪轉。」 所言熏習者,一執著分別性、二觀習真實性。 以此二義故名熏習。第一熏習者,增長阿梨 耶識。阿梨耶識被增長,具足諸能,能生六道, 受生諸識,以是義故生死圓滿。第二熏習者, 名觀習真實性,此熏習能除執著分別性。是 第一熏習被損壞故,阿梨耶識亦被損。阿梨 耶識既被損,受生識亦被損。以阿梨耶識能 生三界,由被損故得三界轉。依此轉依義具 五種,如滅差別相中解說。 顯識者有九種:一 身識、二塵識、三用識、四世識、五器識、六數 識、七四種言說識、八自他異識、九善惡生死 識。其次分別識有二種:一有身者識、二受者 識。 前九識中, 第一身識者,謂轉作似身,是故識名身識。所 言似者,如所執身相貌似身而非真實,故名 似身。此識能作相似身,名為身識,即是五根。 餘塵等八種識亦如是,即是唯識義也。所言 身識者有五種,即眼根界等,是名身識,通是 五根。 第二塵識有六種,色界等乃至識塵,通名應 受識。 第三用識者,六種眼識界等,即是六識。大論 名為正受識。 第四世識者,有三種,即三世,過去、未來、現在 也。又生死相續不斷故名世。 第五器識者,大論名處識也。略即器世界,謂 外四大五塵,廣即十方三界等。 第六數識者,算計量度。 第七四種言說識者,謂見、聞、覺、知四種。一切 言說不出此四,若不說見即說聞;覺知亦 爾。 第八自他異識者,謂依處各異、六趣不同。依 處者身也,六趣身謂自他異識。 第九善惡趣生死識者,一切生死不離兩道, 善者人天、惡者四趣。此善惡道不離生死,即 生即滅無停住故。 又有身者,識者我見所覆。此識為我見貪 愛所覆故受六趣生。此識為生死身,若有此 識即有身識,此識若盡則生死身盡。我見生 一切肉惑、貪愛生一切皮惑,故有生死身。若 離愛我見,即無皮肉煩惱。若無皮肉煩惱,即 無三界身,故身識受生死也。 二受者識,意界 名受者識,即三種意識:一謂阿梨耶識,是細 品意識,恒受果報,不通善、惡,但是無覆無記; 二陀那識,是中品意識,但受凡夫身果報;三 者謂常所明意識,是麁品意識,通受善、惡、無 記三性果。 五識亦爾。此三品意識,通能受用果報。但 今據興廢為言,故呼梨耶識為受者識。又梨 耶識是凡夫所計我處,由陀那執梨耶識作 我境,能執正是陀那故。七識是我見體故,分 別識有二種:一有身識、二身者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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