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識論》
南朝 · 真諦译 · CBETA T1587
轉識論 陳代真諦譯 識轉有二種:一轉為眾生、二轉為法。一切 所緣不出此二,此二實無,但是識轉作二相 貌也。次明能緣有三種:一果報識,即是阿梨 耶識;二執識,即阿陀那識;三塵識,即是六識。 果報識者,為煩惱業所引,故名果報。亦名本 識,一切有為法種子所依止。亦名宅識,一切 種子之所栖處。亦名藏識,一切種子隱伏之 處。問:此識何相何境?答:相及境不可分別, 一體無異。問:若爾,云何知有?答:由事故知 有此識。此識能生一切煩惱業果報事,譬如 無明。當起此無明,相境可分別不?若可分別, 非謂無明;若不可分別,則應非有。而是有非 無。亦由有欲瞋等事知有無明。本識亦爾,相 境無差別,但由事故知其有也。就此識中,具 有八種異,謂依止處等,具如九識義品說。 又與五種心法相應,一觸、二作意、三受、四思 惟、五想。以根塵識三事和合生觸。心恒動行 名為作意。受但是捨受。思惟籌量可行不可 行,令心成邪成正,名為思惟。作意如馬行,思 惟如騎者,馬但直行不能避就是非,由騎者 故令其離非就是。思惟亦爾,能令作意離漫 行也。此識及心法,但是自性無記,念念恒流 如水流浪。本識如流,五法如浪,乃至得羅漢 果,此流浪法亦猶未滅,是名第一識。 依緣此 識有第二執識,此識以執著為體,與四惑相 應,一無明、二我見、三我慢、四我愛。此識名 有覆無記。亦有五種心法相應,名字同前,而 前細此麁。此識及相應法,至羅漢位究竟滅 盡,及入無心定亦皆滅盡。若見諦害煩惱識 及心法,得出世道十六行究竟滅盡,餘殘未 盡但屬思惟,是名第二識。 第三塵識者,識轉 似塵,更成六種識轉似塵,已如前說。體通 三性,與十種心法相應,及十善惡并大小 惑,具三種受。十種心法者,觸等五種如前, 但此為最麁也。後五者,一欲、二了、三念、四 定、五慧。此中言了者,即舊所明解脫數也。十 善者,一信、二羞、三慚、四無貪、五無瞋、六精 進、七猗、八無放逸、九無逼惱、十捨。此十遍 一切三界心及無流心數,名大地。此是自性 善,翻此十為自性惡。大惑有十種者,一 欲、二瞋、三癡、四慢、五五見、十疑。小惑者, 有二十四種,一忿恨、二結怨、三覆藏、四不捨 惡、五嫉妬、六悋惜、七欺誑、八諂曲、九極醉、 十逼惱、十一無羞、十二無慚、十三不猗、十 四掉戲、十五不信、十六懈怠、十七放逸、十八 忘念、十九散亂、二十不了、二十一憂悔、二 十二睡眠、二十三覺、二十四觀。此小惑中 有二種,一作意遍行、二不遍行。五識於第六 意識及本識執識,於此三根中隨因緣,或時 俱起、或次第起。以作意為因、外塵為緣,故識 得起。若先作意欲取色聲二塵,後則眼耳二 識一時俱起,而得二塵。若作意欲至某處 看色聽聲取香,後亦一時三識俱起得三塵。 乃至一時具五識俱起亦爾。或前後次第而 起,唯起一識,但得一塵,皆隨因緣,是故不同 也。如是七識,於阿梨耶識中盡相應起,如眾 像影俱現鏡中,亦如眾浪同集一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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