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藏論》
南朝 · 真諦译 · CBETA T1584
決定藏論卷上 梁天竺三藏真諦譯 心地品第一之一 智慧靡不通,於淨更無治, 濟世論世盡,頂禮最勝尊。 法如所說者,靜地道為道, 未解此三法,世轉如輪轉。 聖僧住於法,過縛過餘眾, 十分八分八,果道道果故。 若諸大士夫欲造論,益無知人倒見疑者,所 言利益從正智生。言正智者,出《決定藏》。論 曰「本已說地,今廣分別解此地義,善答問難 五識地」。《心地經》言「阿羅耶識普為種本」。云何 知有?此是如來藏說,故《解節經》偈云: 「盛識普種本,深細流如溢, 不為凡人說,恐生我見故。」 欝陀南: 執持本分明,種本非是事, 身受無識定,亦非氣絕者。 以此八種因緣,知有阿羅耶識。若離此識,根 有執持,實無此理。執持有五:一者阿羅耶識 持先世業,復從現因後諸識生,如佛阿毘曇 說「因根塵心業諸識得生」。二者善不善等六 識得生。三者於六識中若有一無記識而獨 是執所攝持者,無有是處。四者諸識各依根 生,隨生一識根有執持,餘根應無。五者諸根 數執持,義則不然。以此五義,因阿羅耶識,是 故諸根名有。執持本者,從初諸識不得俱生, 亦無是處。若人問言:有阿羅耶識,諸識俱生? 答曰:如是。汝言無者,則為過失。何以故?有實 義故、如阿含故。二識俱生,何以知之?如有 一人欲得見聞,乃至於知諸識各各自根塵, 心欲無異、根塵無異,一識得生,餘者何妨。此 為實義,阿含後說。 分明者,諸識不俱,取境不 了。若以心識與眼識等為伴取境,是則分明。 何以故?曾行諸塵,然後追思,多不明了,識 識不俱,意獨緣故。不如緣現則易明了,識識 俱故,故知俱生。 種本者,若離阿羅耶識,眼等 六識互為本者,則無是處。云何知耶?善識滅 時不善心生,不善識滅善心復生,善不善滅 無記心生;下界心滅中界識生,中界心滅上 識即生,上識亦滅下心還生;有漏識滅無漏 心生,無漏心滅有漏還生。故知六識不互為 本,如次第心滅,於無數劫還更得生,故知阿 羅耶識以為種本。 非是事者,諸識不俱則無 此事。何以故?此有四事:一者器事;二者捉身 事;三者言是我事;四者於塵事。如此四事,念 念俱生。若言一識於一念中知四事者,無有 是處。 言身受者,若離阿羅耶識有身受者,則 無此義。云何知耶?猶如有人若實心作、不實 心作,要先思惟。若定心、不定心諸受,於身種 種多生諸受得生,故知有阿羅耶識。有無識 定,亦無此義。何以知之?若入無想定、入無識 定者,六識皆滅,此人應死。如佛所說「入無心 定而識不滅」。 言非氣絕者,若離阿羅耶識有 氣絕者,無有是處。云何知耶?如善惡二人臨 命終時,善人足冷煖上至頂,頂若冷時人命 即滅;惡人死時從頂冷至足,煖氣滅時此人 命終。意識常在身,阿羅耶識持身故。阿羅耶 識滅,而身即冷,便不覺觸。此冷煖二事,不由 意識,故知有阿羅耶識。 欝陀南: 境界相賴起,更互為因緣, 得共相應生,與煩惱俱滅。 略說四義,知有阿羅耶識事。一種現有滅境 界者…
卷目录
阅读全文 » · 浏览全部佛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