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婆塞五戒威儀經》
宋 · 求那跋摩译 · CBETA T1503
優婆塞五戒威儀經一卷 宋罽賓三藏求那跋摩譯 佛者眾聖尊,神通應自在, 隨類處身形,音聲亦復爾。 見聞獲安隱,莫不信向心, 是故我歸命,願普如世尊。 甚深菩薩戒,功德難思議, 受者獲安隱,福慧日夜生。 諸佛常護念,萬行漸滿盈, 六度四等意,普度諸群盲。 手足初莫犯,節言順所行, 常樂在定意,是名真比丘。 質直離諂曲,常與賢聖俱, 愛眾猶養已,是名真菩薩。 「諸大德!一心諦聽諦聽,善思念之。我今欲 說三世諸佛菩薩成就利益一切眾生功德 戒。如是住菩薩戒者,有四波羅夷法。何等 為四?若菩薩為利養故自讚毀他,是名菩薩 波羅夷。若菩薩多饒財物,貧苦之人來從乞 索,菩薩慳貪無有慈心,乃至不施一錢之物, 有求法者乃至不為說於一偈,是名菩薩波 羅夷。若菩薩瞋,於前人惡言罵辱,加以手打 及以杖石意猶不息,前人求悔善言懺謝,菩 薩猶瞋憤結不解,是名菩薩波羅夷。若菩薩 自謗菩薩法藏,若見人謗善可其言,既自不 信反助他言,若心自解或從他受,是名菩薩 波羅夷。如是菩薩四波羅夷,菩薩於中不應 犯一,何況具犯!若有犯者,不名菩薩。現身不 能莊嚴菩提,亦復不能令心寂靜,是似菩薩 非實菩薩。犯有三種:有軟、中、上。若軟、中心犯, 是不名失。若是增上心犯,是名為失。何者是 上?若犯上四,數數樂犯,心無慚恥、不自悔責, 是名上犯。菩薩雖犯於上四事,不即永失。如 比丘犯四即為永棄。菩薩不爾。何以故?比丘 犯四更無受路。菩薩雖犯,脫可更受,是故不 同。略有二事失菩薩戒,一捨菩提願、二增上 惡心。除是二事,若捨此身戒終不失。從是以 後生生之處常有此戒,若不憶念,更遇善友 而更受者,不名新得。如是菩薩戒者,應當識 知犯不犯事輕重之相、軟中上異。 「如是住菩薩戒者,日應供養諸佛若塔若像, 次供養法若行法人及菩薩藏大乘經典,供 養眾僧及十方土住於大地諸菩薩等。於日 夜中供養三寶,隨其力能,乃至一念一禮一 四句誦信心供養,勿令有廢。若不恭敬慢墮 心者,犯重垢罪。若忘誤者,犯輕垢罪。不犯 者,若病若狂,若有淨心逮菩薩地、如須陀洹 得不壞淨心,常能供養三寶不絕,是名不犯。 菩薩不知厭足,貪著利養不制心者,犯重垢 罪。不犯者,雖貪利養常生悔心:『我當精進斷 除是意。』極自制御貪心猶起、若取小利助斷 大貪,是名不犯。 「菩薩,見上座尊長耆宿德同師同學,生憍 慢心及瞋惡心,不起承迎禮拜避座,設有言 語餘談不聽,若有所問不如實答者,犯重垢 罪。若無慢瞋恚癡之意,直以懶惰無記散心, 犯輕垢罪。不犯者,若病若狂若時睡眠,若聽 法說法,若先共他人語,若為調伏滅惡增善, 若有僧限護多人意,是名不犯。 「菩薩,檀越來請,若於自舍、若僧寺內給施所 須,菩薩憍慢瞋恚輕賤不往受者,犯重垢罪。 若懶惰不往,犯輕垢罪。不犯者,若病若狂,若 遠若道嶮難,若為調伏滅惡增善,若失受請, 若為修善,若聽未聞,若知請主欲相惱故,若 有僧限護多人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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