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菩薩內戒經》
宋 · 求那跋摩译 · CBETA T1487
佛說菩薩內戒經 宋北印度三藏求那跋摩譯 佛以十五日說戒時,文殊師利正衣服,以頭 腦著佛足,起長跪,白佛言:「若有初發意菩薩, 於道於俗當用何等功德,以開化一切眾生, 使各得成其功德?唯佛當以漚惒拘舍羅為 我曹分別說之!」 佛言:「善哉,善哉!文殊師利!若所問甚深、甚深, 多所過度、多所安隱。若諦聽、諦受,吾當為 若具說其要,各自以意施行之。」諸在會者 及文殊師利皆言:「受教!」 佛言:「當先三自歸三 尊,當言:『某自歸佛、自歸法、自歸比丘僧、自 歸菩薩、自歸摩訶薩、自歸文殊師利菩薩、自 歸摩訶般若波羅蜜。 某身作惡、口言惡、意念惡,不知故作,後不復 作。菩薩道十萬劫常行四等心,某從十萬 劫以來,身作惡、口言惡、意念惡,不知故作,後 不復作。某先世時,不行菩薩道,今這行菩 薩道。以棄惡故,從今以往晝夜作善,不敢復 犯諸惡。』 「波藍質兜波初發意菩薩,當行六波 羅蜜。何謂六?第一檀波羅蜜:布施意行;第二 尸波羅蜜:持戒意行;第三羼提波羅蜜:忍辱 意行;第四惟逮波羅蜜:精進意行;第五禪波 羅蜜:一心意行;第六般若波羅蜜:智慧意行。 若見人分檀布施,政心代其歡喜;若見人持 戒,政心代其歡喜;若見人忍辱,政心代其歡 喜;若見人精進,政心代其歡喜;若見人坐禪, 政心代其歡喜;若見人智慧說經,政心代其 歡喜。 「菩薩當知三願乃為菩薩。何謂三?一, 願我當作佛,我當作佛時,令國中無有三惡 道者,皆有金銀、水精、琉璃七寶,人民壽無極, 皆自然飯食、衣被,五樂、倡伎、宮殿舍;二,願我 往生阿彌陀佛前;三,願我世世與佛相值,佛 當授我莂。是為三願,合會為十五戒,具菩 薩所當奉行。惒闍名明師,阿祇利名文殊師 利,前已過去菩薩,皆從波藍質兜波發意行 菩薩道,自致得作佛;無有菩薩道亦無有佛, 是故當行菩薩道,當作佛。 「菩薩入松寺有五事:入松寺,不得著葌入 松寺;不得持繖蓋入松寺;當禮佛,繞塔三匝, 入松寺;若見不淨污穢當掃棄,入松寺;見諸 沙門皆當作禮。 「菩薩行道路有二事:若天熱、 若雨時,見有樹木、屋舍,當讓人先坐;若見 井水、泉水、若見人持水,當讓人飲,若見大溪 水極自飲。是為二事。 「菩薩得人飲食時有三事:視上下皆令等;若 不等得,當分令等;飯已,得水飲,當讓上座先 飲,若飲已,不得先起去,當與眾人俱起。是為 十法則。」 第一時 「南無佛!今受尸四十七戒。何謂四十七? 「一 者,菩薩不得殺生,身、口、意不得念殺生,念殺 生者不得為菩薩也。 「二者,菩薩不得盜他人 財物。 「三者,菩薩不得淫妷他人婦女。 「四者, 菩薩不欺怠人。 「五者,菩薩不得飲酒。 「六者,菩 薩不得兩舌。 「七者,菩薩不得惡口。 「八者,菩薩 不得妄言。 「九者,菩薩不得綺語。 「十者,菩薩不 得嫉妬。 「十一,者菩薩不得瞋恚。 「十二者,菩薩 不得癡疑。 「十三者,菩薩不得信邪魔道。 「十四 者,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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