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俱胝獨部法》
唐 · 善無畏译 · CBETA T1079
七俱胝獨部法 三藏沙門無畏譯 總攝二十五部大漫荼羅印。以二手無名指 小指相叉於內,二中指直竪相拄,二頭指附 二中指第一節,二大母指捻左右手無名指 中節。若有召請,二頭指來去。 佛言:「此呪及 印能滅十惡五逆一切重罪,成就一切白法 功德。作此法不簡在家出家。若在家人飲酒 食肉、有妻子,不簡淨穢,但依我法無不成就。」 第一壇法、第二念誦法、第三成驗法、第四廣 明自在法、第五天得大神足。 第一壇法 佛言:「若求成就,先作壇法,不同諸 部廣修供養。掘地作壇,香泥塗之。所建立但 以一新淨境未曾用者,於佛像前,月十五日 夜隨力供養,燒安悉香及清淨水。先當靜心 無所思惟,然後結印誦呪,呪鏡一百八遍,以 囊匣盛鏡常持相隨。欲誦,但將此鏡置於面 前結印誦呪,依鏡為壇即得成就。」 第二念誦法 佛言:「欲持此法,於十五日夜 清淨沐浴著新淨衣,面向東方半跏正坐,置 鏡在前,隨力香華清淨水諸物。先當靜心絕 思,然後結印印於心上,誦此呪一百八遍。 持此呪時,能使短命者長命。加摩羅病尚得 除差,何況餘病,若不消差無有是處。 「每月 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 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如是 十日,每於平明清水嗽口,面向東方,誦此呪 一百八遍,然後飲食。縱有妻子、不斷辛肉亦 當成驗。」 第三成驗法 「每月十八日,以境及以結印 念誦。除十齊日,不須對鏡及以結印。但於平 朝未辛肉時,誦持此呪一百八遍已。是不絕 四十九日,每有善惡吉祥災變,準提菩薩令 二聖者隨其人。所有善惡心之事呪七遍,洗 面灑身,心想作歡喜想,能令國王大臣長者 生恭敬心。是即歡喜如臣敬君、如父愛子 心,隨其所欲,乃至身命皆無所惜悉得成就。 若有短命長病眾生,月十五日夜曉,燒安悉 香,誦此真言一千遍,魔鬼失心狂走,狐𤢌 惡鬼皆於鏡中見形,教殺即殺教放即放,更 不再來,增壽無量。若復有人無福無相,求官 無遷、貧苦所逼,每十齊日常誦此呪,能令 現世得轉輪王位,所求官克當稱遂。 「若人 欲行及欲作事,先當思惟準提聖者,心念此 呪具滿七遍。若可營為,端身少頃,其身自然 搖動,即知克遂及以吉慶。若身剛強、向前向 後,即知不遂,必有災難。若欲召四天王、梵王、 帝釋、二十八部天、波旬等,對鏡結印,頭指來 去,於清淨處高聲誦二十一遍,賢聖閻羅王 鬼眾,隨情必至不敢前却,所有驅使隨情皆 得。若欲知此法成與不成,具滿七遍依法誦 呪,夢中見佛菩薩及以華菓,口吐黑物復吃 白物,即知成就。」 第四廣明自在法 佛言:「此陀羅尼有大勢 力,移須彌山及大海水,呪乾枯木能生華菓。 若常誦持,水不能溺火不能燒,毒藥力兵怨 病皆不能害。若知地中有寶藏物,結印誦呪 具滿七遍,地中伏藏自然涌出,隨意所欲皆 得充足。軍陳賊難,結印印指之,隨所皆悉退 散。若有卒為鬼神傷死,結印誦呪七遍,以印 印心,卒死重病即令却活。宅舍不安鬼神作 禍,呪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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