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慧經》
失译 · CBETA T0768
三慧經 失譯人名今附涼錄 佛常欲得三人:一者、信;二者、問;三者、行。或有 人但信不喜,已作為信,不欲行為。 喜有三亡: 一者、不布施;二者、不行戒;三者、不定意。 當滅思想乃得道,要在不念。已滅思想,色亦 滅,識亦滅。心有所念,是為四所有對,是為 想——當有想、當無想、不離想、當離想。不出想, 還就。當有想者,謂道想;當無想者,謂無色想; 不離想者,謂不離經行想;當離想者,當離生 死想;不出想,謂無道想,不出十二門;還就者, 謂人生死,便不得脫。 身譬如地,善意如禾,惡意如草。不去草穢,禾 實不成;人不去惡意,亦不得道。人有瞋恚,是 為地生蒺䔧。善意如電,來即明,去便復冥;邪 念如雲覆日時,不見己惡意起,不見道。 學者,有苦;不學者,無有苦。學者有苦,譬如 人種,當先犁去草穢,便多得收,是為先苦; 不學者無有苦者,譬如地不犁續,自生蒺䔧 諸惡物,是為不學無有苦。 行道,第一、可禁苦;第二、可禁樂;三者、不可禁 苦;四者、不可禁樂。能樂得樂,便行道;能苦得 苦,便行道。 有人行道得苦,便畏生死,能行道如是,不可 與樂。 有人得樂能行道,意不苦,如是不可與苦。 有人得樂能行道,得苦亦能行道,如是可與 樂,不可與苦。 有人得苦不能行道,得樂亦不能行道,如是 當與苦,不可與樂。 都有四求:一者、用身故求;二者、用願故求;三 者、用癡故求;四者、用行故求。人欲保身、長壽, 是為身求;欲得豪貴、妻子、珍寶,是為願求;祠 祀、鎮壓,欲從得福,是為癡求;所行非法,欲家 安隱得道,是為行求。 人有三不可保:一者、喜意;二者、財寶;三者、人 命。身亦可念,亦不可念;計身諸惡露是為可 念,意墮五樂是不可念。 善亦可念,亦不可念。謂得道意,是可念;不可 念者,謂以得道意,當轉增上。惡亦可念,亦不 可念。有過自悔,是可念;意起墮惡,是不可 念。捨正念邪,是為惑;不別是非,是為疑。惡 有二事:一為本,二為利。所作行是為本,受行 福是為利,除是便得道。 貪護謂已得復貪。念色為貪上,為非一意滅, 故護貪為得道,貪護為墮生死。已得復護,故 為貪護。 樂食者,謂歡喜。飽念食者,謂念三十七品經 便飽。識食者,謂樂法。已隨痛痒為栽求,後復 念為識求。 一切世俗事皆屬身,一切名字皆屬意,一切 不犯皆屬戒,除是無所有為道。一法復壞道 行,謂不精進;一法壞人,謂慳貪。 外惡因緣來向人,不受為忍;自身作惡,不出 為辱己。過去莫復念,未來亦莫待, 今見在當斷。非人所有,莫得憂;一切有意,皆 為結。 有善意亦忘,有惡意亦忘。復用三因緣故:一 者、不習念;二者、不數念;三者、不著意倒。是三 事不復忘。 從有可得無,有不可得有,是謂三十七品經 意。生死意,生死無有數,所以覺者,種忘故。 本意欲坐行道十日,不能竟十日,前世福薄 故。多福者,欲十日坐行便得。身不欲行,用 劣瘦極故;意不欲行,不念死、敗、苦、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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