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聞錄》
明 · 智旭隨筆译 · CBETA X1641
見聞錄 古吳沙門 智旭 隨筆 楚中有一生員。心迹正直。值冥府缺第七殿。上帝命 暫主之。每隔數日則入冥理事。但正坐簡閱文簿。不 勞簽判。而隨彼前人行業。罪福異趣。每見有自上刀 山劍樹者。輒使左右救之。愈救愈上。竟莫能挽也。一 日閱簿。見其妻有一罪款云。盜鄰雞一隻。連毛重一 斤十二兩。遂折而識之。回陽詰問其妻。妻尚抵謾。彼 述冥間所見質之。乃首曰。鄰雞食所曬物。失手誤打 令死。懼鄰婦詬厲。故尚藏未發耳。因取出秤之。斤兩 不爽。相對驚異。遂以死雞并價償謝鄰人。未幾復入 冥。簡視前簿折痕如故。而罪欵已無影迹矣。 乙卯科浙省解元馮銓。因會試入燕都。有一老人止 生二女。仰銓為名士也。拜而托之。銓下第歸。帶至揚 州。竟潛賣與娼家。媒來取二女。二女詬為誣誑。媒出 詮手書示之。二女驚哭。遂投水死。是夜詮妻夢二散 髮女子從溝道入。一鬼從之。手持虎頭牌。有速拿馮 詮四字。驚異而醒。未幾詮安隱歸家。妻相接甚歡。詮 問曰。我已下第。胡故歡甚。妻默不言。再三逼問。乃述 前夢。詮正經行樓上。聞說夢畢。身即戰慄從樓墮下。 七竅流血悶絕於地。家人急扶起。喚醒之。乃具述負 心事。言畢遂死。 蘇州庠生陸穀。字戩夫。曩與予同參寒灰湛明諸公。 後專精禪學。頗有省發。益復沉靜。庚午歲暮乘小舟 有所往。忽遇糧船上六人借登其舟。舟遂覆。六人皆 無恙。穀竟溺死。家屬償其修行無靈驗。乃示夢曰。余 往世曾以一方便害此六人。今償夙債。非修行咎也。 設不修行。報當更劇矣。 洞庭西山蔡坦如居士。妻甚賢良。持齋念佛放生然 燈。密作眾福不求人知。既病劇。謂坦如曰。死固不須 擇日。但世人俗見謂修行人乃惡日死。亦所不便。幸 為擇日。明日吉乎。答云不吉。後日吉乎。答云亦不吉。 乃曰。吾不能更待矣。今日吉乎。答云今日頗吉。因即 命取水澡浴。集親友念佛。正坐合掌而逝。 吳江太湖灘有一老人。生平惟喜念佛放生。別無所 知。每行路時拾灘頭螄蜆放入水中。雖極冗不顧。平 日遇有生命輒解衣割食買放。曾無退懈。忽一日謂 家人曰。吾當西逝。可集親友送我。因集眾念佛。安然 坐逝。異香經宿不散。 杭州北關羅四。造大悲像。鑄鏡光。有老嫗以一小鏡 相助。羅愛其古。存之。初鑄僅成四邊。二鑄僅成半鏡。 三鑄中缺一孔。與所留古鏡大小正等。乃出所留鏡 投爐且云。此鑄若成。吾當懺悔。若復不成。非吾咎矣。 鑄果立就。於是復捐貲禮懺。今其鏡現在龍居永慶 寺懺壇。 姑蘇陽山西王象橋。有居民夫婦。每至稻熟時輒於 鄰田中搣取禾穗以自益。忽一日亡。父母附於女身 大詬曰。汝盜鄰家穀。冥府乃督我搣己田中穗償之。 兩手皆傷。不勝苦痛。汝何害我至此耶。 又一居民植菜。有鄰人齊根截去一疇。彼忍而不較。 菜乃從根復生。茂盛倍常。次夜鄰又截去一疇。彼不 復堪。痛加詛罵。此疇所留菜根倍多。竟枯腐無復生 者。 又一居民索陳債。負債者嫌其太迫。即口牴之。彼含 恨言。如何負我物而不肯償我。必為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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