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禪宗指掌》
清 · 行海述译 · CBETA X1289
禪宗指掌 後學沙門 行海 述 第一篇 蓋聞處俗者,貴乎中庸之理。出塵者,全憑般若之功。 處俗乖乎中庸,則事事失準。出塵不得般若,則必成 魔道。夫佛法大意,祇是明其中道第一義諦真空妙 理。若非得其般若根本大智,則不能了明第一義諦 真空妙理也。何為中道第一義諦真空妙理耶?謂非 空非有,不斷不常,無得無失,無凡無聖,無生死,無涅 槃。總而言之,無一切世出世閒之法,乃至言語道斷, 心行處滅也。故楞嚴經云:但有言說,都無實義。金剛 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般若經云:設有一法過涅 槃者,我亦說如幻如化。所以然者,以其唯是獨 一真心故也。何則?謂世出世閒一切凡聖之法,皆不 出自我一真心故。故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第 七云:復次,佛告舍利子言:譬如耆婆醫王,普觀大地 一切草木,無非是藥。修行般若波羅蜜多菩薩,亦復 如是。觀一切法,無非菩提。釋曰:菩提者,即真心也。既 一切法皆是菩提,則一切法皆真心矣。既一切法皆 我真心,則不見一切法矣。故有云:識得自心,大地無 寸土。即此意也。既萬法皆是自己真心,豈大地非心 耶?大地即己,全為我之真心,豈更有寸土可得耶?非 但寸土不可得,乃至一微塵亦不可得也。若有一微 塵百分之一可得者,則唯心之義不成矣。如大地,一 切法亦然。如是方可稱為最上一乘真空妙理也。故 二乘拙度,析法明空,墮於偏空,不能即萬法而為自 體。教中斥為焦芽敗種,斷佛種性之徒。二乘尚爾,降 斯可知矣。問曰:上來所說,即萬法為自真心,則心外 無毫釐許法可得。此理甚明,皎然可見,已無所惑。又 云非空非有等,其義何謂?請釋所以。答曰:空者,無也。 今既稱一心,豈是空無耶?既惟一心,豈是有耶?夫稱 有者,須要二物相對,方可成有,謂能有所有。今唯獨 一真心,對何物而稱有耶?故云非空非有也。不斷者, 謂有一種不悟自心真空妙理之人,聞說無人無我, 非色非空,及凡所有相,皆是虗妄等言。以不悟故,妄 謂法身同於虗無頑空,墮於斷滅。故宗鏡錄九十二 云:若非色非空,都無分別,不見性之人,到此之時,全 歸斷滅。便同外道拘舍離等,己眼不開,昧為冥諦,以 冥寂闇昧無知,以為至極。從此復立二十五諦,迷真 實心,成外道種。或有禪宗不得旨者,法學起空見人, 多拂心境俱空,執無分別,將狂解癡盲,以為至道。今既稱一心,豈同彼虗無頑空斷滅之無耶?故云 不斷。不常者,謂有執著五陰幻身,以為真我,墮於常 見,流轉生死。及諸外道,執著五陰身中,有個真常之 我,以執著故,不得解脫。今既唯一真心,豈有二物成 執,而墮常見耶?謂凡有執者,必具二物,方成執故,謂 能執所執。今唯一真心,故不能成執,墮常見也。故云 不常。無得者,既唯一心,豈有得耶?夫言得者,必有二 物相對,方可成得,謂能得人、所得物。今既唯獨一真 心,豈更有外物對待而成其得耶?故云無得。無失者, 既稱唯一真心,獨露堂堂,有何所失耶?故云無失。無 凡等者,凡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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