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住庵清規》
元 · 明本著译 · CBETA X1248
幻住庵清規 日用須知十條綱目 日資 月進 年規 世範 營辦 家風 名分 踐履 攝養 津送 日資 教中謂初日分、中日分、後日分,又初夜、中夜、後夜, 即古德所謂晝三夜三者也。又云:日不足,繼之以 夜。本色道流,寸陰靡弃,須臾不離。日夜六時,寧無 資助?謂日資者,總言二六時中之標準也。 一菴之務,以辨道為先。道無始終,起於日用。一日如 是,日日皆同。惟日不足,繼之以夜,總名日用事也。 裝香一盤,且以三炷為率,自黃昏燒起,至第三炷,約 四皷時分也。竈下燒面湯,堂前鳴板三下,大眾収枕 推被,於裏床収半單,下地洗面,皈堂坐禪。至開靜板 鳴,即摺被搭衣,佛前禮拜,皈鉢位坐,展鉢受粥。粥罷, 佛前諷經。經畢,小歇,堂前復鳴板三下,自主至伴,皈 堂坐禪。至齋時,火板鳴,下地。少頃,長板鳴,皈鉢位受 食。食畢,小歇,堂前鳴板三下,復皈堂坐禪。至晡時分, 鳴板放參。至黃昏,燒香盤,大眾搭衣、諷經、施食。事畢, 堂前鳴板三下,皈堂坐禪。至放參板鳴,開枕展被,右 脇而息。此盖大眾日用之常規也。大意與叢林清規 頗同,此但節其要目耳。 凡一日夜之間,四次坐禪之際,宜各屏心絕慮,息念 忘緣,深究死生,力窮道業。除大小便利外,不許共語, 不許洗浣,不許補綴,不許看讀。乃至一應雜務,非公 界普請,俱不許作。凡上床下地,出堂入戶,如臨深履 薄然。勿使隣單知覺,動其道心。自然內外相資,身心 寂默矣。 月進 積日以成月,積月以成歲,世相遷流,物我同化,時 節亦相須而會遇。既曰建立,詎可范?然日資不足, 月以進之,非圖苟循時緣,要且大家知有者矣。 正月 初一日,歲旦五更,鳴鐘板,眾集大悲,呪祝 聖罷,大眾稱賀,與四節同。 是日營齋, 半齋時,諷 楞嚴普回向。 十五日上元,燈夕供設隨宜。此日之早,月望祝 聖。但是一年十二月,遇初一、十五,是謂朔望,須就粥 前諷大悲呪祝 聖,周而復始。又一年內有六日, 是本命好日,此六日亦與朔望同,粥前諷大悲呪 祝 聖。切惟 皇恩如天之覆林泉,懦弱之古,仰承 帝澤,而獲終 身之安,其贊祝之誠,豈可擇日而為之?盖二六時 中,俯仰折旋,皆是謝 恩祈禱之時也。今特取 本命朔望而為者,乃表而出之之意也。謹序于此, 餘月不書。每月初二、十六,是眾聖衙會之辰,常住 營備香花、燈燭、茶果、珍羞,就土地堂鋪設,供養大 眾,諷楞嚴呪,月月準此。每月後空白紙五六行,但 有年常合具之事,以俟補入。 二月 初三日,啟建 天壽聖節。 十五日,佛涅槃。是日,當預備香燭、茶果、珍羞供養 之具,亦預書疏文一道半。齋時分,鳴板,眾各具威 儀集佛前。菴主出,上香,退身三拜,不収坐具。復進 爐前,上湯、上食畢,又退身三拜。復炷香、上䞋、點茶 畢,又退身三拜,収坐具。再近爐前,插香一炷,退身, 與大眾同禮三拜。拜起,即宣疏 畢,乃舉楞嚴呪回向云:諷誦殊勳,回向真如實際, 莊嚴無上佛果菩提。四恩總報,三有均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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