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羯磨儀式》
清 · 書玉述译 · CBETA X1135
No. 1135-A 序 羯磨者,乃如來金口親宣之法也。所謂僧法,對首心 念而已。總則唯此三門,廣有一百八十四種。念其力, 則能浣染為淨;詳其功,則能成濟事緣。後之行者,惟 須秉白如法,即合佛制。其或顛倒錯脫,便名非法也。 律云:正法住滅,在于斯矣。哀今之世,誰是其人?奇哉! 大導師華山見月老和尚是也。續佛祖將頹之緒,起 南山已墜之綱,發明止作,垂範後昆。法門屏翰,巍乎 蕩乎,誠不可涯量也。雖然,若無承秉,何益來學?幸有 昭慶宜潔大師為其嗣也,志堅根利,記錄無遺。佛法 大海水,流入阿難心,不是過也。先出香乳記,兼通大 小;今集羯磨儀,別為僧尼。其間事事盡理,法法依制。 果能依教奉行,則知靈山一會,儼然未散也。適以惠 予,閱之不勝雀躍。是儀興則佛法興,是儀滅則佛法 滅矣。然時丁末運,法道下衰,匪仗毗尼,則佛法奚能 光顯,而僧伽何所統攝耶?以是而經綸之,則能於五 濁惡世,說此難信之法,而現優曇於後五百歲矣。因 觀喜讚歎,而為之序。 康熈己卯春上元節旦 慈雲灌頂行者續法合十題 No. 1135-B 羯磨儀式緣起 古杭昭慶萬壽戒壇傳律沙門書玉 述 毗尼源委,止作功能,律藏載之詳矣。唐南山宗主 澄照聖師,念律海淵深,學人難探,故於四分廣律, 撮略正文,諸部毗尼,採摭要義,類聚編之,就其時 用,題云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於中定淆訛,決是 非,綱宗立矣。宋昭慶允堪律師,出會正記,靈芝元 照律師,以圓意作資持記,似與會正殊途,實乃同 推南山之意,而上合佛祖之心,如折金杖,金體無 失者也。嗣後分燈各幟,法漸式微,布薩羯磨,寂無 聞矣。於戲!愈遠而愈迷其本,益久而益失其真焉。 明萬曆間,吾 祖翁古心律師,乘願而來,禮見文殊,指授戒法,中 興三昧,師祖承之,大振寰宇。 皇清順治乙酉,本師見月老和尚繼席寶華,翻閱全 藏,考核毗尼,撰止持會集,以明四分戒本,註作持 續釋,用解隨機羯磨、安居自恣布薩羯磨,事事遵 行,復還舊制,時人皆稱為南山再世也。己未春,老 人掩室,典誥具存,辨僧事時,猶未精悉。諺云:方飲 多,未若臨症多。始知人在則易,人亡則難,故觀者 咸為慨歎。時同門顓一律師與余共相論曰:禪門 有列祖提綱,講家有台賢教義,吾宗若得出一部 羯磨儀式,則一切作法等事,不致於生疎茫昧矣。 然道必有本,學必有宗,先老人之弘範,為後學之 成規也。余曰:和尚可出此書,流益將來,作人天眼 目。顓曰:吾年衰邁,神智昏矣,爾在茂齡,正應努力。 雖識見膚淺,學術荒蕪,當法門大事,頓忘鄙陋, 因之凝想先老人說法規模,或值一二疑難處,請 益於耆宿,再將作持續釋,一一體會,便學先型,竝 在耳目矣。於是錄成羯磨儀式,以為自新要務。二 十年來,不授梨棗者,意欲參考於無盡也。邇因抄 寫紛紜,瓜爪混雜,羣弟子慫慂刊之。故又研磨再 四,補失刪繁,將時事與非時事分開上下兩卷,以 便檢討。雖律宗綱要不在於茲,而作辦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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