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宗會元》
宋 · 守一集译 · CBETA X1110
律宗會元卷第一 台州日山嗣祖比丘 守一 謹集 一、諸文原教門 私曰:隨機之教,三藏乃殊。原意所與,唯道是務。今 文原教,唯據律藏。但律由事起,事別意差。或約遮 性,或開制聽,或托四儀,或因四事,或異外道,或對 四門。廣略致乖,受隨意別。托事雖殊,無非為道。若 就權意,即如律云:為調三毒,為求四果,制增戒學 是也。若究如來出世本懷,必令眾生同登寶所。況 經法華開會,涅槃扶談,指偏即圓,是諸 經王。是知律藏即一佛乘,究竟指歸,無非一實。乃 吾祖弘律之高懷,是一宗原教之歸趣。圓文下引, 妙義昭然。 二、諸文觀法門 私曰:習律之須觀者,蓋有本焉。據律文中,佛制比 丘攝持威儀,衣、藥、飲、食,語、默、動、靜,常爾一心,念除 諸蓋,違則結犯。毗尼母論云:利根比丘,食則口口 作念,衣則著著作念,房則入入作念。若鈍根者,初 得衣、食,總作一念。又諸戒令作觀對治,無非遣著。 並廣律文。但律中所明事、理觀念,皆屬權小。故吾 祖南山克究佛懷,深符開會,立唯識妙觀為融導 神方。如疏鈔中,示初入道,以唯識為出家本,令彼 初心便知歸趣,教彼受者心發上品。了境唯識及 納體、隨行、悔罪等文,並以妙觀而為樞要。意使一 受一隨,無非法界;一止一作,悉是真如;一開一遮, 即為上乘;一輕一重,皆歸常住。則知吾祖弘律,全 以妙觀為主。又撰歸敬儀,篇篇事事並明理觀。又 為弟子慈忍作淨心觀三十篇,純談禪觀,其言甚 切。非積學吾宗,焉知其奧? 三、諸文心境門 私曰:此即受戒法中發心緣境之文。若據律、論,心 唯六識,境止六凡。縱云增上,亦屬權乘。吾祖疏鈔 即依圓義,發上品心,緣法界境。蓋用唯識妙觀,方 見心、境一如。心體、境量,下文具引。若非得意,猶數 他寶。文明上心無過三誓:斷惡,脩善,及度眾生。須 知善、惡眾生究竟一相,斷無所斷,脩無所脩,度無 所度,是為妙發。吾宗任重,唯在授戒。苟不知此,為 師恐難,受者無獲。 四、諸文戒法門 私曰:言戒法者,諸佛所制,眾聖所傳,吾輩所受者 是也。良以十界依正,全即心體,由不了故,造業輪 回。是故如來稱其心境,制無邊戒,無論善惡,制有 繩式,名之為法。依制受持,軌成出離,乃法之功。然 此戒法,教通權實。據教屬權,即聲聞法;苟究佛懷, 及達開會,即一乘法。若戒法體量,於心境、戒體文 中,相因廣明,言極詳委。今此且據事鈔標宗、釋相 二篇,並明戒法功能,及顯軌成之義,錄之於後。請 究前後諸文,或體或用,幸善明之。 五、諸文戒體門 私曰:此門唯明壇場白四受體,以如來隨機設教, 四門乃殊。此方盛弘,通歸空有。空宗非二,有計假 色。吾祖建立,逈異常倫。先依二宗詳辨體相,後以 圓教融會諸計。假色非二,無非識種。識即具常性 德,種乃無始本具。今依南山宗旨,圓導圓開,而彼 受者頓發圓解,了達諸法清淨圓融,究竟一相,決 誓要期因緣構結,種從緣起,以成戒體。是則心大 體大,心妙體妙。荊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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