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園遺編》
宋 · 元照錄 道詢集译 · CBETA X1104
芝苑遺編目錄 目錄 芝苑遺編卷之上 餘航郡沙門 元照 戒體章 熈寧三年。後安居日。釋元照於南山祖師羯磨疏 錄出戒體章。𮨇眄先賢後進。議論遞作。得失互見 故。直敘大略云。 夫戒體者。律部之樞要。持犯之基本。返流之源始。發 行之先導。但由諸教沈隱。道理淵邃。是以九代傳教。 間出英賢。雖各逞異途。而未聞旨決。逮于有唐。獨我 祖師。窮幽盡性。反覆前古。貶黜浮偽。剖判宗旨。斟酌 義理。鼎示三宗。誠所謂會一化之教源。發羣迷之慧 日者也。然而聖師既往。文存理隱。故使任意私說殆 六七家。各謂指南。寧知所適。既無是處。不益後來。例 皆不引。此時子隆亦出章門。言依業疏三宗出體。甞 考始末。得在破他。失於自解。今須破者。由名字相濫。 諸宗義學。所惑當時故。略責四過。使是非區別。一大 小混濫。二圓義偏乖。三妄分兩體。四輙隱聖文。初.大 小混濫者。彼謂四分假宗種子為體。且種子者。尚非經論權淺所談。何況小乘律部耶。 又。若謂假宗體是種子者。非色非心。又是何物耶。又。 假宗既言種子。後立圓教。戒體何為耶。如此妄言。顛 亂教旨。不可輕恕。二圓義偏乖者。圓者。融通貫攝。非 異非偏義也。彼說圓教戒體。乃云。因作業種。熏本藏 識。永為種子。此即戒體。不同假宗。外立種子也。既曰不同。何名圓義。又云。自淺至 深。三宗迭廢。既容相廢。可謂圓乎。今釋圓義。與彼天 別。如下可見。三妄分兩體者。彼將圓教中文。自意強 分作.無作二體。其妄又甚。且圓不分者。由融會假實。 指破前二。即前之體是圓之體。故不可別分。彼不知 此意。故多妄說。又自知不曉。乃云。然此戒體亦多議 論。可以意通。不煩敘矣。用語驗心。心亦可見。四輙隱 聖文者。祖師疏文之立宗詮體。文義廢立。靡不周備。 而彼竊疏名目。少參自語。題為己立。匿聖之咎。何可 勝言。其間妄說更多。且略提小耳。嗟呼。時變人浮。勤 名惰學。欲其發暉教宗。規範來裔。百代無古者。吾不 得見也。故使祖師遺訓。戒體極談。幾于熄矣。猶賴垂 文不墜。明若星日。貞如金玉。故幸得而聞也。是以專 依疏本錄出別行。猶痛未詳故。略言其大要。初.多宗。 作.無作體二。俱是名可知。二成宗。作戒色心為體。亦 可知。無作以非色非心為體者。然非色非心止是攝 法之聚名。實非體狀。遂令歷世妄說非一。今依疏文。 即名考體。直是密談善種。但以小宗未即徑示。故外 立名非色非心也。故疏云。考其業體。本由心生。還熏 本心。有能有用。乃至云不知何目。強號非二。細詳此 文。未即言善種。而曰熏心有用。密談之意。灼然可見。 應知此即考出非色非心之體耳。子隆不知。便言四 分種子為體。紊亂宗緒。深為不可。 問。此既密談。顯在 何處。 答。如下圓教。豈非顯也。 問。有人言四分戒體探 入大乘。其義何耶。 答。教宗既曰分通談體。何名探入。 故知非也。三圓教者。略分四段。初.明圓義。謂融會前 宗。的指實義。前宗兩體。即善種子。此善種子。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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