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衣顯正圖》
宋 · 妙生述译 · CBETA X1103
三衣顯正圖 會稽沙門 妙生 述 三衣顯正圖者,由前為之書既曰辨訛,今復為之圖 以顯正也。辨訛顯正雖前後之殊,葢同救乎三衣之 弊耳。或曰:子甞以彼出圖為其不然,今復自為之圖 者,豈非抑彼而自揚,求勝而好辨耶?曰:今圖之所以 興者,以能註之律文事相難曉,故書圖以顯所註之 義,使當世日用之事無晦昧於時人者,又誰曰不然? 但今人以異執為自得,乃有六物圖謬傳於世者,豈 特以彼出圖哉?葢出之無益,不足以補於行事,但誣 罔德取惑於時人,非謬而何?余以聽尋之暇,由觀彼 圖之未然,故甞述六物辨訛之書,誠欲救始萌之弊, 豈有意為今之圖?但以彼之訛風尚未能遏,故不獲 已而復有斯作者,非求勝而好辨,將欲毆其訛而歸 乎正耳。 將釋圖相,或文廣略,先以義求相從,次第束之為十 五科,然後依圖隨科解釋。義須班列,為後生起住衣 之由致耳。 前十二段,且欲生起文之次第,俾世人觀圖見文,為 作衣之式,不虗設也。所以示衣財色量最居首者,由 作衣諸法所託,皆依皆財體如法而生,然後三種壞 色度身長短義之次第,故須先明財體染壞。既已如 法度身肘量,將欲割截,必分其長短,故長短條表法。 次二而生。長短既彰,必先逐條橫刺一邊,為其葉相, 故刺一邊縵縫。次三而生。橫葉一邊,既已縵刺,其開 一邊者,當作鳥足縫而押定之,故押葉鳥足縫。次四 而生。隨條刺畢,當合諸條次第相押,如橫葉刺之之 法,豎而刺之,故條葉靡左右。次五而生。條葉靡順,刺 之既已,而四角助力,準文揲之,故助力揲四角。次六 而生。衣相既成,猶恐四周有速壞義,故四周安緣。次 七而生。四周安緣,既已如法,當準傳文刺其萬字,故 節角刺卍字。次八而生。刺之畢,而四周緣尚恐未堅, 當準他部破緣縫之,故破緣三縫。次九而生。條葉邊 緣,工已成就,尚為單作,故重作縵刺縫。次十而生。簪 刺既畢,及夫披著,必須鈎紐,故前後綴鈎紐。次十一 而生。披時挽處,受膩必多,慮其數浣,故辨揲垢膩處。 次十二也。此十二段,生起次第,以為作衣之倫敘,無 錯謬之失矣。若下二衣單作時,則除第十重作縵刺 縫,但十一科而已。其餘三段之文,前後無在,皆前筆 之便,葢辨其失有無之義耳。 僧伽棃 受衣法 此捨受法,當在袈裟圖下。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僧伽棃條衣受,長 一短衣持。 捨衣法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僧伽棃是我三衣數,先 受持,今捨。 其七條五條,但改僧伽棃為鬱多羅僧安陀會,餘辭 同上。 圖中且據九品中末品大衣為式,其十一條、十三條 與上九條,皆兩長一短;十五條、十七條、十九條, 皆三長一短;二十一條、二十三條、二十五條,皆 四長一短。已上九品,皆大衣也。 鬱多羅僧 加七條法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鬱多羅僧七條衣,受兩 長一短衣持。 安陀會 加五條法。 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安陀會五條衣,受一長 一短衣持。 此之圖相,且據大衣下品九條為言。必作衣時,隨衣 財多少,九品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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