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
明 · 袾宏補註译 · CBETA X1081
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 明古杭雲棲寺沙門袾宏補註 修設瑜伽集要施食壇儀 修者,煉磨治習之謂也。以眾生三業,念念紛紜,欲 期與佛法相應,故假修治,俾三密變為三身,八識 轉成四智,速登聖位,利益羣品也。如神變疏云:若 用三密為門,不須經歷劫數,具修諸行,只於此生, 滿足諸波羅密。此在正報說。設者,鋪排建立也。謂 建立勝妙壇場,排列香華,供養奉攀諸聖,而施作 佛事也。此在依報說。梵語瑜伽,華言相應,謂三業 同時,而不先後共緣一境也。手結印時,口必誦呪, 意必作觀,三業齊施,無有參差,始名相應。以相應 故,則外無異緣,內有主宰。以有主宰故,豈非全身 總是大悲王?以無異緣故,正是脫體俱成𠶹哩字。 審如是,三密即是一心一法,徧含諸法,方能上合 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下合十 方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世出世間,隨願 即成,凡有所作,皆獲如意。此瑜伽大本有五部:一、 佛部,即佛說呪;二、蓮華部,諸菩薩呪;三、金剛部,金 剛神呪;四、寶部,諸天神呪;五、羯磨部,諸鬼神呪。每 部復各有五,即成二十五部。於中皆權實雙彰,顯 密並談。今集要者,乃聚集此五部之中,至精至奧 之要義也。施食者,梵語檀那,此云布施,居六度首, 為萬行先,有財、法、無畏三種之別題,雖獨標施食, 而文則兼有也。經云:一切眾生,皆依食住,若無飲 食,身體飢羸,縱有財法,奚濟身命?蓋緣極苦眾生, 而起悲濟,故先施其食也。然食又有四種,所謂段、 觸、思、識是也。食者,有資益之義,任持之義,謂此四 食,能持有色根身,令不斷壞,故名為食。段謂分段, 以香、味、觸三法為體,變壞為相,惟欲界有,乃人天 食也。觸者,乃六識相應之心所,若觸著可意之境, 攝受喜悅,諸根和順,心便怡暢,能為食事,有資益 義,即鬼神食也。思者,即意地有漏思,與欲俱轉,希 望勝妙之境,資益身命,於中緜想不斷,如望梅止 渴,懸餅充飢等,有資益義,即禪天食也。識食者,即 阿賴耶識,一類相續,執持有色根身,令不壞爛,有 任持意,此則一切眾生,平等共有,不擇凡聖也。約 事而言,即前三食,約理而言,即後一食。何也?謂藏 識具本覺、不覺二義,以此識食,則施者訓為開發 之義,謂開發眾生本有之覺性,俾其轉識而成智 也。壇者,生也,集也,謂出生無盡功德法故,亦是聖 賢集會之處,即今所建曼怛是也。儀者,儀規,乃千 古不易之式也。要而言之,謂修攝身心,鋪設壇場, 作瑜伽施食之法也。此乃善本之題目。何謂題?題 者,題頭,挈其綱領也。目者,名目,列其條序也。如人 之有頭,則四肢無不具焉。似人之有目,則六根奠 不該焉。有此妙義,故名之曰題目。登臺拈香,如世 尊將成道時,以牧牛所付拘留孫佛之爐,執爐 燃香,繞壇繞樹,合三十二帀。於是十方諸佛,普皆 雲集,各手授香,親付世尊。熱此香時,十方眾生,一 切天人,皆得生信悟道,然後方登金剛寶座,成無 上道。故佛凡說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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