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華嚴同教一乘策》
宋 · 師會述 希迪註译 · CBETA X1016
註華嚴同教一乘策一卷 武林沙門 希迪 註 同教䇿者, 法真大師天縱機先, 才懸世表,既 堅綜其指,廼 虗洞於玄,非為私於己焉,實欲公於萬世,以 救其弊也。由是 深存 遠慮,以 其 謀,使 華嚴宗大成者哉。不敏,學而習之,略折 幽微,叨申短注,雖無益於 教,然其用心亦已至矣,冀毋 罪焉。 時嘉泰改元之明年正月一日 希迪 謹序 華嚴同教一乘䇿。 住善住法真大師 師會 述。 問:華嚴大宗,唯同別二教。別義講解多同,但易 簡特異,而多不從。若同教一義,或曰三種,或曰四門,言小異,大義不差。而學者二三,不知孰是?請諸少俊,愽採祖 文,示其所歸。當公論是非,不可私其所黨。至祝!至祝! 其一言通目,隨 別取一義,并同別中各說同別等義,非諸方所諍,不必辨也。 章。初一別教,二同教易簡。釋曰:後同教門直就法界 本末融會,故下章云此同教說諸乘等,會融無二同 一法界。 評曰:此中引文不盡,復錯亂宗因,自言此是能弘門,非被機之教也。 迎福。釋曰:此乃三一合說,則三乘一乘和合不異。又 注曰:此約三一具,故名同。又揀非海具百川等 至相。釋曰:經云:會三歸一,故同也。多義如彼。又曰:今以理求通之與同,別趣也。今從至相。 評曰:易簡將彼別教,此對同之別。今取彼同,示此對別之同,義無舛也。迎福亦曰:別義皆同,則亦與矣。 清涼總相會通中或分為四中云:三、同教一乘,如法 華等。 易簡釋教章攝益中同教一乘云:此即三乘,一乘 和合屬同教攝。前別教一乘即是圓教,權教三乘 即是始教,同教一乘即當終頓。故清涼玄文云:三 同教一乘。如法華演義釋曰:即合終頓二教也。 評曰:此師又指此乃別教所不揀者也。又曰:終頓二教文雖不揀,常自逈異。故此指云即當終頓,非圓教也。決擇其意中亦 曰終頓,非後教也。餘義不錄。 迎福會解曰:要終頓二教同泯二,故名同教一乘也。 注曰:此約終頓二教泯二是同,非即合終頓為同也。 正約終頓同無二乘,故云同教一乘也。又次義中注: 若終頓自相同者,漸頓有異,安得是同?又曰:不是合 終頓為同,但約同泯二,故名同也。又曰:近人皆云終 頓二教合為同教,漸頓自殊,將何可合耶? 評曰:此亦非圓中之同,又非合終頓,是離之之存 泯也。又將泯二是同作同教得名,所以餘 義可知也。如講時所辨。 清涼釋曰:始教存三,故別為一教;終頓泯二是同,故 合為一教。下列四中云三同教一乘,即合終頓二教 也。 評曰:此乃泯二是同出,合為一教之所以,非同 教得名之因由也。是故存 三為一教,泯二為一教,與小圓為四。亦明曰:同教 一乘,即合終頓,與迎福有異。自注云:然亦各自建 立,不必見疑。 又曰:約圓融不融,分成二種,即實教、頓教,並皆不融, 為同教一乘。善住自注云:此約理事無礙對, 事事無礙揀也。問:若一向不融,何異頓實?答曰:若入 圓收理事無礙,必有事之無礙。何以故?由彰其無礙 等四門,皆別教故。 評曰:既曰不融為同,非泯二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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