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儀集註節義》
清 · 靈耀節译 · CBETA X0979
No. 979-A 四教集註節義并科序 玉崗師之註四教儀文也,雖廣集成言,而聯絡照映, 如一氣呵成,句解字訓,矩度自然,絕不露援引痕迹, 畢肖蔡夷峯之鐵板註尚書,真勝國出塵大手筆也。 後人科段瑣碎,辯釋云云,祖意反晦重昏翳於太虗, 三光為之戢曜,其斯之謂歟?不用可也。第玉師隨文 註釋之外,另出手眼,所謂與諸家有同異處,義似未 顯。余從而科解之,名之曰節,何居乎?葢惟解盤根錯 節,不事細碎科條也。且予從師二十稔,稟受八度,為 眾講說,今始七番,或時啟幃咨聞,或於教部領會,書 公同志,尚亦爝火增輝二曜而已耳。後賢苟為未允, 亦不用可也。 戊午中秋日浙江古清凉寺比丘靈耀 序 No. 979-B 集註節科 耀僧定 一卷 二卷 三卷 五卷 六卷 七卷 九卷 十卷 節科 集註節義 天台比丘 靈耀 節 一卷 序 此屬閣筆。序與記傳等體是同。先序文,後記時,即 記言記事,尚書春秋法也。欲序正文,先出因緣,此 蓋以不備大煩為緣起。元天岸弘濟師有紀要三 卷,神智從義師有集解三卷,苕水玄粹師有備釋 二卷,而但存初後。然不可以特指某廣某略,但當 略反詳是煩,而應詳反略是不備。葢以文略則義 不備,詞博則義太煩,均非折中之解。故今宜集諸 文註於其下,事實便於披閱者也。不但集言註文, 抑亦自多手眼。故云與諸家有同異者,如華嚴之 於義有妨,涅槃之引籤判釋等是也。夫教觀既足, 則解行相須。後之學者,苟能即此究心,則自爾忘 言得意,如筏喻者,何必此集註為哉。雖然,過關之 人,色香中道,諸法實相,則無適非真,亦豈離此文 門別有實相乎哉。葢文字顯總持,文門即解脫,文 字即實相,故云亦豈離此集註別有實相哉。記時 即記事也,與經前五義是同。凡世間所敘言事,有 先後互出不同。如慶曆四年壬戌之秋七月既望, 及永泰首元興唐八葉之四載等。今先序文,次紀 時,如永泰首元例也。順帝二年甲戌名元統,夏五 二字是春秋筆法。南天竺非五印度之南。昔真觀 大師為天台旁出世家,當開皇十五年,於靈隱風 篁嶺龍井立精舍而居,創名南天竺,今玉師因之。 白蓮華即白蓮菴,玉師集註之處。玉崗乃桐州思 坦之孫,南屏支下人。 文各有意。 玄籤意以頓漸不定三法,對顯秘密輔行,意顯教 門綱格,皆不為此立題而設也。 末,釋籤。文云:判釋准乎部教,部教之義,唯在法華。 釋籤無此文,但法法皆有此意。且准境妙中四諦 品後文意,若不約教,不知教妙;若不約部,不知部 妙等意,撮略於此耳。 華嚴時中,於義有妨。 統紀三名述內藏師立四種之名,統紀師破之固 當。然磐師因觀天上月,失却手中撓,自己注華嚴 三處入法界為時長,於義有妨矣。次即釋出有妨 所以。統紀師,名志磐,廣智支下人。統紀第三卷中, 明時長通後述曰:時長通三處者,謂般若、華嚴、海 空、法華、佛慧、涅槃、心地、法門、蓮華、藏海是也。又引 法性論鈍根三處入法界云:此即通後之文。豈非 以義通為文通之時長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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