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修教苑清規》
元 · 自慶編述译 · CBETA X0968
No. 968-A 教苑清規序 天台教苑清規,舊甞刻寘上天竺山之白雲堂,後燬 弗存。今圓覺雲外法師自慶懼久將廢墜,乃取故所 藏本,重加詮次,正其舛誤,補其闕軼,而參考乎禪律 之異同,為後學復刻焉。昔者竊聞之,儒以禮立仁義, 離禮於仁義,不可言儒;佛以律持定慧,離律於定慧, 不可言佛。故雖佛以一切種智攝三界,必先用戒;菩 薩以六波羅蜜化四生,不能捨律。蓋自中土有佛法 以來,僧多居於律寺,至百丈始別立禪居,此清規之 所由作也。且古今殊時,人情亦異,帝王制禮,不能無 所損益,佛氏之為法,其何獨不然?律儀如聖人之有 經禮,雖非後世所便習,而未甞不傳於今;清規如先 儒之有家禮,雖皆一時所訂定,而未甞不本於古。百 丈創為清規,以輔律而行;天台大師兼善毗尼,其後 人亦因叢林之日用而折中之,以匡持其教,今教苑 清規是也。歷歲滋久,諸方所守百丈遺法,已互有不 同,山家宜有不能與之盡合者。若夫通其變而以時 措之,其致一也。雲外師方究心路業,而能垂意於威 儀節文之細如此,內外交相養之功,可謂兩盡之矣, 非來者所宜取法歟!是用不揆其凡陋,承命為序,系 諸篇首云爾。 至正七年夏三月甲子金華黃溍序 No. 968-B 自山家教門所論行事,於經則有法華三軌弘經之 術、四安樂行之戒,於傳則有國清百錄、教行錄、天竺 眾制,其書粲然,靡不備矣。若乃漸漬聖訓,講肆積年, 三業四儀,自然合道,上下浹洽,眾用和睦,教道湮微。 大抵學者安於苟簡,流於俗習,動作飲食之間,揖讓 伏興之節,或愆禮正,圓覺雲外,法師清規之書所以 立也。識者足以副其誠,昧者足以防其失,蕩近世之 流弊,創千載之宏規,可不務乎? 至正七年春住天竺靈山教寺比丘大安序 No. 968-C 至哉,大雄氏之化權也。行己化他,兼該無遺矣。使諸 祖之居鷲嶺,乞食城中,安禪樹下,行己之道則同。使 諸佛而住叢林,三千威儀,八百細行,化他之法亦不 得而廢焉。及茲像教之季,眾愈盛而道則微,法愈興 而魔則熾。噫,亦必有由矣。往歲龍翔咲隱師校正百 丈清規,定為九章,綱領粲然,將以救夫禪林之弊。今 圓覺雲外師復脩教苑清規,折中古今,𨤲為十類,類 以小序標表之,視白雲堂舊所傳則加詳焉。嗚呼,禪 林之規既如彼,教苑之規又如此,規乎矩乎。在夫據 大床大席者,發號施令,躬行而人率化,則何憂夫魔 之弗弱,道之弗隆也。是則名為報 佛恩,而 國恩之報亦不外是。是知從魔事者,辜皇上之心。行 數規者,其續慧命之種歟。且 國朝先教而後禪律,是不可不脩其書以張教本。於 是集也,雲外師請翰林學士晉卿黃公為之序。序所 不及者,復俾野人掇而補之。善業所在,夫何敢辭。因 時紀事,覽者勿責其蕪穢焉。 至正七年七月七日靈石山登善菴主張 雨書 增修教苑清規目錄 天竺大圓覺教寺住持比丘 自慶 編述 增修教苑清規目錄 增修教苑清規卷上 天竺大圓覺教寺住持比丘 自慶 編述 祝讚門第一 普天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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