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家緒餘集》
宋 · 善月述译 · CBETA X0965
山家緒餘集目次 卷上 教篇 開權通論 聲聞化源化 索車三一義 齊探經旨說 三分正義 三分餘義 三疑通說 部教大節義 無量義經同異體論 方便品題原旨 龍女成佛權實文旨 四伏疑釋難 六重本迹辨誤 卷中 法華秘密例 三疊流變說 得得大要論 右遶議 圓宗修性離合論 性惡義 六即義 雙遊義 圓斷直說 卷下 三法縱橫義 秘密傳不傳義 置毒喻 論光明題旨 判提謂經釋難 識辨 三藏菩薩斷伏義 家家定頌說 涅槃五佛子回心義 觀篇 觀境真妄論 心造文旨 三千總別義 十種境界義 示陀羅尼行位 授安心法義 香華體徧說 輔行普門子序略釋 山家緒餘集目次 山家緒餘集卷上 四明沙門栢庭 善月 述 教篇 開權通論 夫開權者何?所以明如來出世大用,五時化物之元 意也。其旨出法華,而名義起自一家焉。在昔先達,未 掌持論,以其無可疑者。然辨論出於近代諸師,其說 有施開用與之意,權實同異之辨,文相多端,祖意難 曉,雖各建立,未免乖張。不達化源,論何由絕?論之不 絕,雖辨奚為?今所申明,意革舊論,敢矯誣於先覺,庶 通貫於諸文,若履坦途,俾無異轍。苟餘論不息,吾亦 將柰何哉?姑約十義,以舉大科云。 一、示化源 原夫如來本證三千權實妙體,未始隔異。尚不當實, 況得名權?尚不當同,況得論異?是則非實非虗,非如 非異,強名法界,亦曰實相。此實非對權而立,直彰體 本真實而已。雖非權實,而迷悟且殊。是以吾佛垂世 設教,直欲以此道開示群生,悟本知見,入證此理,究 竟還源,同佛所住,住實際中。故曰:唯為一大事因緣 出現於世。奈何機非所宣,實道不足以化之,則宜逗 之以權。於是依如來藏同體權實,作從實施權而說。 或說九界法,或說佛界法,或說二法、三道、四果,或真 或中,或即或離,或圓融說,或隔別說,或顯或密,種種 不同。由是有大小、頓漸、開合之異,即在昔四時之施 化也。若乃機緣隨稟隨入,并益并當,雖菩薩隨處受 大,其如二乘執證小果,豈知有它意哉?然非出世本 意,則猶權而已。夫權所以濟實,實濟則啟權,權而不 啟,則壅權害實矣。故權不可終用,必授之以實。於是 靈山會上,先之以重敘出生,則開為合序;次之以斥 作方便,則動執生疑;終也之以開權顯實,則咸會一 乘。故曰: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故得 會本藏。理一道無偏,出世意周,本懷斯暢,此特佛世 設化之意。至於滅後,四依判教,雖不出此,而有今昔 部旨、權實、法譬、同異等義蘊乎其中,故難條理耳。 二、明法體 言權實者,名也。名必有體,體不自彰。要由言顯,故兼 明之。但權實之言,名通法譬。權實之義,非一處得。故 止觀於是有暫用還廢,究竟旨歸之釋。此則正從法 也,而義亦可從。譬權猶權衡之權,實猶華實之實。所 謂權實之義,非一處得。如妙經疏,先約四句以示之, 謂一切法權,乃至非權非實。次約十義以束之,謂事 理理教,乃至通別悉檀。然論法體,言權實足矣。約義 推變,故有雙亦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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