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二門文心解》
宋 · 仁岳述译 · CBETA X0928
十不二門文心解 沙門 仁岳 述 玄義申經。記釋玄義,文已三矣,詎假染筆以四其 說?良由妙法難解,圓宗牢通,在乎上智,文若過矣, 至於中人,猶若不及。歷觀荊谿著撰,尤得意於十 門,辭實體要,覽之使人見佛慧之淵乎!且釋者數 家,莫能一貫,義學之士,未免持疑,故因講次,輙復 箋解。矢石之論者,得以辨之;帝虎之訛者,亦以正 之。豈曰無考?蓋率由先訓也。章安云:玄意述於文 心,文心莫過迹本。十門既接迹本,今解遂以文心 命題,分節科目,具在別紙。 然此迹門,談其因果,及以自他。 迹者,望本為名,皆從喻立也。如人從本處,則有行 來之迹,故因其迹以通其本。塵點劫前成佛之事, 猶本處也。華嚴已降設教之相,猶行迹也。法華既 開近顯遠,如來已因迹通本。今智者談迹中諸法 以成十妙,十妙不出因果自他。因謂境智行位,果 謂三法。自即能化,他即所化。感應具能所,神通說 法是能化,眷屬利益是所化也。他釋前五妙為自, 後五妙為他,此不應爾。以自他不二門,正從感應 等立。雖玄義約前五為自因果,後五為他能所,建 言有異,未必例同。 使一代教門,融通入妙。 理境乃至利益,既是教下所詮之法,故開法妙則 使教融。教何所融?融其情耳。 故凡諸義釋,皆約四教及以五味,意在開教,悉入醍 醐。 約教簡於其法體,則三麤一妙;約味辯於其化意, 則四麤一妙,此相待判也。若判餘經,但用四教,於 義即足;若釋法華,不辯五味,其旨永失。言開教入 醍醐者,即開前四味三教入醍醐純圓之教,此絕 待判也。 觀心乃是教行樞機。 觀者,圓修三觀。心者,通指四陰。文句記云:創心修 觀,莫不皆以第六王數為發觀之始。縱使觀境圓 融不二,其如麤惑尚未先落,乃至未淨六根已來, 未離王數。應知理性如火,四陰如燧,三觀如鑽。火 非燧而無寄,燧非鑽而不燃。故理無所存,徧在於 事。即事顯理者,其唯觀心乎?樞機者,易曰:言行君 子之樞機。樞謂戶樞,機謂弩牙。戶樞之轉,弩牙之 發,皆為要也。譬教之所歸,行之所由,要在觀心。下 文云:若了一念,十方三世諸佛之法,本迹非遙。教 之要也。又云:眾生心因,既具三軌,此因成果,名三 涅槃。行之要也。 仍且略點寄在諸說,或存或沒,非部正意。 寄猶附也。諸說之後,有附法一相,及附事相義,明 觀心者,皆略點示耳。存沒者,且如境妙七科,四諦 十二因緣則存,二諦三諦等則沒。以玄義正釋經 題,廣談化意,非約行之宗故。 故縱有施設,託事附法。 止觀義例云:夫觀心者,義唯三種:一者、從行,唯於 萬境觀一心。萬境雖殊,妙觀理等,如觀陰等,即其 意也。二、約法相,如約四諦、五行之文,入一念心,以 為圓觀。三、託事相,如王舍耆山,名從事立。借事為 觀,以導執情,如方等.普賢,其例可識。今十妙中,託 事即感應、神通等,附法即義例所指。然此二觀皆 備,學者即聞而修。故玄義云:觀心十妙,即得行用, 不如貧人數果頭實。又記云:隨聞一句,接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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