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識規矩補註證義》
明 · 明昱證義译 · CBETA X0890
No. 890-A 八識規矩補註證義序 覺皇應跡,盡物解以施仁;慧日輪暉,逐情幽而通朗。 對執斷者言有,誨封常者談空。開萬彚使凝至真,離 二邊足顯中道。所以三乘普演,二諦等該,理事融通, 語默成化。逮虹光寢息,人天眼目失明;聲教相傳,凡 聖身心有待。時移世易,性相犁然。文殊、彌勒異其宗, 龍樹、天親輔其治。勿謂分河飲水,宜思吼石成泥。雖 則雲月本同,不免溪山各別。由是天親宗相,撮瑜伽 百卷為嗢陀藍;護法愍迷,造成唯識論解三十頌。發 䆳理之希微,闡慈尊之奧典。十師精貫,百卷洞該,類 聚羣分,各遵其本。玄奘大師糅茲十釋,譯成十卷,遂 使文同義異,若一師之製焉。雖則精約,記憶猶艱,造 八識頌以統其緒,分四章以括其猷。舊有註釋,筆授 多舛,魯山泰法師補緝成編,刻行於世。不慧久研斯 典,實非造極,但知此註多引唯識論文,而所引者亦 有未盡義處,復盡取之釋義倫次,亦取論文證之,故 云八識規矩,補註證義。 萬曆己酉端陽日西蜀輔 慈沙門明昱造於秣陵木末亭左 八識規矩補註證義 唐三藏法師 玄奘 造頌 明魯山法師 普泰 補註 明西蜀沙門 明昱 證義 謂此八識,行、相、心所、緣、性、量、境界、地諸法,各有定 數,故曰規矩。八識者,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 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前六從 依得名,第七相應立號,第八功能受稱。從依得名 者,依是根義,謂前六識依根立名,具五義故。一者 依義,依眼之識,故名眼識,依眼處所識得生故。又 由有眼,識得有故。所以者何?由有眼根,眼識定生, 不盲瞑者乃至闇中亦能見故。不由有色,眼識定 生,以盲瞑者不能見故。二者發義,眼所發識,故名 眼識,由眼變異,識亦變異,色雖無變,識有變故。迦 末羅病損壞眼根,於青等色見黃等故。三者屬義, 屬眼之識,故名眼識,由識種子隨逐於根而得生 故。非色種子,識種亦隨。四者助義,助眼之識,故名 眼識,於彼眼根作損益故。所以者何?由根合識,有 所領受,令根損益,非境界故。五者如義,如眼之識, 故名眼識,俱有情數之所攝故。非彼色法定是無 情。根五義勝,說依根等。眼識既然,餘識亦爾。○相 應立號者,第七由與四惑相應,號曰末那。具足應 云訖利瑟叱耶。末那,此翻染污意,謂與我、癡及見、 慢、愛四惑常俱,故名染污。恒審思量,名之為意。復 能了別,亦名為識。問:此名何異第六意識?曰:此持 業釋,如藏識名,識即意故。彼 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然諸聖教恐此 濫彼,故於第七唯立意名。又標意名,為簡心識積 集了別劣餘識故。或欲 顯此與彼意識為近所依,故但名意。○功能受稱 者,謂第八具三藏功能,名阿賴耶。真諦就名翻無 沒識,取不失之名。奘師就義翻為藏識,取含藏之 義。持種義邊,名為能藏。受熏義邊,名為所藏。七執 為我,名為執藏。由三義故,得藏識名。○規矩者,規 乃正圓之器,矩乃正方之器。字統云:丈夫識量,必 合規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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