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肇論疏》
宋 · 遵式述译 · CBETA X0870
注肇論疏目錄 論序 卷第一 疏序 懸談 宗本義 卷第二 物不遷論第一 不真空論第二 卷第三 般若無知論第三 卷第四 劉公致問 法師釋答 上涅槃論表 卷第五 涅槃無名論第四 九折十演者 開宗第一 覆體第二 位體第三 徵出第四 超境第五 搜玄第六 卷第六 玅存第七 難荖第八 辨荖第九 責異第十 會異第十一 詰漸第十二 明漸第十三 譏動第十四 動寂第十五 窮源第十六 通古第十七 攷得第十八 玄得第十九 注肇論疏目錄 注肇論疏卷第一 姑蘇堯峯蘭若沙門 遵式 述 將釋此論,略啟四門:一教起因緣、二藏教所攝、三 宗趣總別、四隨文釋義。 △今初。夫聖賢立論必有所由,今明起教因緣,略 以二門分別:一通明諸論、二別顯斯文。通明諸論 者,論有二種:一曰宗論、二曰釋論。釋論則隨文釋 義,無別因緣,但由本義深玄則為發起。宗論者,佛 法大海深廣難量,權實多門理非一致,圓音頓說 異類各聞則不須論。但以世尊滅後,眾生宜樂不 等、受解緣殊,雖有 羣經而弗能領悟,是以諸宗立論各被機宜,為令 隨論知宗、隨宗得趣,故有小乘論、三乘論、一乘論 興。二別顯斯文,復二:初總明、二別顯。總明者,若原 佛出現,本為一事因緣,但由根器荖殊、見聞有異。 雖以三乘教化,究竟唯為一乘。不了斯旨,多滯化 門。為令尋派討源得佛本意,故此論興。二別顯,復 有二:一破、二立。破謂破權,立謂立實。破立之意,四 論即為四門:一俗諦,破常無常二倒,立動靜相即 故。二真諦,破有無二見,立真俗理一故。三般若,破 照用有無,立權實同體故。四涅槃,破迷真執應,立 真應不二故。由斯破立,即顯真俗互融、權實交暎, 理智冥合、心境泯亡。故立一義為宗,以盡究竟深 旨,中間雖有多緣,不過大意。 △二藏教所攝者,三藏之中阿毗達磨藏攝,二藏 之中菩薩藏攝,權實教中實教所攝。然權實之義, 理亦多途,且依賢首大師以義判教,教類有五:一 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亦名分教;三大乘終教,亦名 實教;四大乘頓教;五一乘圓教。此五相望,前前皆 權、後後竝實。若據本教自宗,各許自實他權。今言 權實,就始終分之,前二竝權,詮未究竟故;後三俱 實,通詮一心故。就此權實之中,始教有法相、破相 二宗;今以終實對之,略敘十義,即知此論文義終 教所攝。一、法相立三乘定異,實教立一乘無三。二、法相說五性荖別,實教談一性齊平。三、 法相立二諦條然,實教乃真俗互即。四、法相說根後各照,實教談二照相須。五、法相說 四相前後,實教顯生滅同時。六、法相說理智有異,實教明 能所混融。七、法相說真如 凝然,實教顯隨緣妙用。八、破相說真智了空,實教明靈知本寂。九、破相說諸法無性, 實教說本性真常。十、破相說佛德亦空,實教明如來 具德。以斯 對辨,權實昭然。廣有義門,恐煩不敘。今此論義終 實所收,於理無惑;其間或說權義,意在會歸,不接權門,豈名終實?又亦 頓明法性,直顯 真常,即兼頓攝。但不明法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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