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明入正理門論述記》
唐 · 神泰述译 · CBETA X0847
理門論述記 泰法師 撰 初言因明者,五明論中,論即是諸因明論之通名 也。正理門論者,此論之別目也。初言因者,有其二 種:一者、生因;二者、了因。今此所辨,正說了因,兼辨 生因。就了因中,復有三種:一者、義因,謂通是宗法 所作性義;二者、言因,立論云者,所作性言;三者、智 因,諸敵論之者及證義人,解前義因及言因心心 數法,通名為智。此之三因,並能顯照聲無常,如燈 照物,故名明也。此即因是境名,明是智稱。又即此 明智,能照因境,了得本宗,故云因明。此即因即是 明,為言說名。因明者:一、從因明生,即因明,其名因 明;二、生因明,故名因明,從果名因明也。若因義即 因明境,故名因明。又釋因者,即前智境具。明者,辨 也。謂此論辨明此因,故名因明。此因明二字法,此 量論云:物名 言正理者,智能照理,從名理,因理 者起言,故言亦名理。智所境照,亦名為理。理有耶? 正簡耶?云正理。此正理用此論為門,方能悟解,故 名正理門。又解:正理者,即集量等五十餘教名也。 此論為彼門,故名正理門。天主所造入正理者,此 論名正理。彼能入此,名入正理,略無門字。其猶昇 階趣門,即天主所制之號。復猶因門入室,即此論 云名也。又解:正理者,即法法道理,有正不耶?今以 此論為門,通生正智,悟至正理,故名正理門也。言 正理者,陳那菩薩所造集量等辨諸法正理,此論 與彼論為趣入方便門也。 太域龍者。 本音云:摩訶特那伽,摩訶特那 伽。此菩薩如大方域之龍,有大威德,故以名。 為欲等者。 此論一部分有其三焉:此之一論是序述發起分; 第二、宗等多言下,辨釋正宗分;第三、論末四句,顯 所為契真分。自古九十五種外道、大小諸乘,各制 因明,俱申立破。今欲於彼立破義中,簡智綵言持 取真實,謂智因明,或非過謂過,過謂非過。今顯簡 智,此持取過是過非過。云非過者,此即若能立能 破,似俱名能立能破,能立破名真實義,非一向取 無過能立破。 宗等 一句如餘處。 是中名宗。 有四種:一、共所許宗,如言青蓮華香,此有立已成 過,故不立。二、本所習宗,於自教中立,亦有已來過, 故不立。三、義唯宗,如立聲是無常,唯是空、無我,非 本其所立,故不立。四、隨自意宗,及乃至自教中立 餘教義,故無過也。廣如餘處。 非彼相遣者。 宗有五過名相違義,以此五過即義與宗相違故。 此相違義能遣至業合成至,以若非彼相違義能 遣至宗,名正宗。 由宗了義者。 同小勝說。 故此能立者。 引天親所造諸論,亦立一因,二唯為多言名能立, 以證前文言論式等,則等取論軌及論心。此三論 並世親所造弁等餘比量論,皆一因二喻為能立。 一言立性者。 頌中宗所等三。言總說名能立者,為顯一因二喻 總成一能立性,如椽樑壁戶多物總成一舍,不可 以椽等前故至舍亦多。 由此立過者。 宗、因、喻三支中,隨一種名缺減能立性過。陳那已 前,若言𨷂宗,或隨𨷂因、喻,名能立過。一師釋云:自 有宗而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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