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三十論約意》
明 · 明昱約意译 · CBETA X0827
唯識三十論約意 世親菩薩 造 唐三藏法師 玄奘 譯 西蜀沙門 明昱 約意 護法等菩薩,約此三十頌,造成唯識論,今略標所以。 謂此三十頌中,初二十四行頌明唯識相,次一行頌 明唯識性,後五行頌明唯識行位。就二十四行頌中, 初一行半略辯唯識相,次二十二行半廣辯唯識相。 謂外問言:若唯有識,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 護法等者,等於親勝、火辯、法慧、安慧、難陀、淨月、勝 友、陳那、智月十大論師,解三十頌,造成唯識論,故 以此頌大分三科,揭示綱目,使學者知其要耳。謂 外下,發問以興論意。謂若唯有識,一切法皆無,云 何世人及聖教中共說有我及有法耶? 舉頌以答。頌曰: 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彼依識所變, 此能變唯三,謂異熟思量,及了別境識 第一句,答上問意,以明假說我法非實有體。彼以 我法實有為問,菩薩答以由假說三字破之。唯識 論云:世間聖教說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實有性。我 謂主宰,法謂軌持。主有自在力,宰有割斷力。義同 我故,總說主宰為我。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 持,不捨自性。義同法故,總說軌持為法。第二句,謂 我法雖是假說,亦有相貌轉變,故云有種種相轉。 唯識論云:彼二俱有種種相轉。我種種相,謂有情、 命者等,預流、一來等。法種種相,謂實、德、業等,蘊、處、 界等。轉謂隨緣施設有異。言我種種者,謂宰主之 義,凡聖皆具。凡有知者曰情命,通指六凡。初破惑 者名預流,等該四聖。法種種者,謂軌持之義,內外 皆通。實、德、業者,是勝論計之六句。蘊、處、界者,是餘 乘執之三科。言隨緣施設者,施設即假立義。隨主 宰緣,假立為我。隨執持緣,假立為法。第三句,謂彼 我法皆依識所轉變。論中問云:如是諸相,若由假 說,依何得成?論復答云:彼相皆依識所轉變而假 施設。論中問答,以明我、法各有種種相,皆依識所 轉變而假施設種種之名,意破彼執實有為問也。 第四句,謂彼依識所變我、法各有種種,此能變識 略之為三。論云: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 別唯三。謂能變識雖總八識及諸心所,格其品類, 唯列三種,名三能變。第五、第六句,釋三種名。論云: 一、謂異熟,即第八識多異熟性故;二、謂思量,即第 七識恒審思量故;三、謂了別,即前六識了境相麤 故。言異熟者,具三義故:一、變異而熟,即厭故悅新, 改轉身形故;二、異時而熟,前因後果不同時故;三、 異類而熟,彼類此類相各異故。言恒審思量者,恒 謂無間,審謂執我,思量即意,以意念念思量我故。 言了境者,謂前六識緣五塵境,皆住外門,故曰相 麤。以前二類各屬一識,今第三類通攝六識。論中 云:類別唯三, 雖已略說能變三名,而未廣辯能變三相。且初能變 其相云何? 謂能變識名雖已列義相未分,必得次第廣明方 了,三種義別故有此問。且初下,問初能變相。 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不可知執受, 處了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唯捨受。 恒轉如暴流,阿羅漢位捨 答上問意,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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